忠言逆耳 |
標題: 忠言逆耳 作者 elisschen 於 2009年11月01日 11:47:15 還記得幾十年前有一次聽牧師講道時, 曾有一位韓國牧師斥責一個會友,因為一個朋友的生日party, 而沒去參加主日崇拜, 而被教會會友投票"走路". 會友們喜歡聽 好聽話, 不喜歡聽嚴厲的話. 當球賽, 或任何活動與主日崇拜牴觸時, 還是會有人選擇放棄主日崇拜. 牧師就會問到底是神重要, 還是你的親朋好友重要? 是 神救你的靈魂, 還是你的親朋好友救你的靈魂? 會友們 不喜歡 聽這樣的話. ................. 講這樣話的牧師也被某些會友批評到很難聽......................... 基督徒啊! ~~~你的優先次序在哪裡?? 神 排第一嗎? 還是你的配偶? 還是你的孩子? 還是你的嗜好, 球賽, party.............. ? ? 人都是喜歡聽"好聽話", 對於那些刺耳的忠言, 卻非常反感.................. 神愛世人, 世人卻 愛錢 愛名 愛權力......................... =========================================== 伯 5:17 神所懲治的人是有福的!所以你不可輕看全能者的管教。 詩 50:17 其實你恨惡管教,將我的言語丟在背後。 詩 94:12 耶和華啊,你所管教、用律法所教訓的人是有福的! 箴 3:11 我兒,你不可輕看耶和華的管教(或譯:懲治),也不可厭煩他的責備; 箴 3:12 因為耶和華所愛的,他必責備,正如父親責備所喜愛的兒子。 箴 10:17 謹守訓誨的,乃在生命的道上;違棄責備的,便失迷了路。 箴 12:1 喜愛管教的,就是喜愛知識;恨惡責備的,卻是畜類。 箴 13:18 棄絕管教的,必致貧受辱;領受責備的,必得尊榮。 箴 13:24 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 箴 28:23 責備人的,後來蒙人喜悅,多於那用舌頭諂媚人的。 來 12:5 你們又忘了那勸你們如同勸兒子的話,說: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他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 來 12:6 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 來 12:11 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 提後 4:2 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並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 ---------------------------------- 出 20:12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弗 6:2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馬太福音 10:37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10:38 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 10:39 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 路加福音 14:26 「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愛我勝過愛:原文是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14:27 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 ============================================== 基督徒啊! ~~~你的優先次序在哪裡?? 這樣應該夠清楚了吧? 可 16:15 他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萬民:原文是凡受造的)聽。 林前 9:16 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 9:17 我若甘心做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