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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以色列人在埃及是 400 年,還是430年?

標題: 回覆: 以色列人在埃及是 400 年,還是430年?
作者 Share 於 2009年10月27日 13:15:51

創世記 聖經經文(新標點和合本/欽定本) 歷史對照/應驗史實
15:13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將知道,並將會繼續知道:  
[你的那一位後裔] 將 在 [不屬於他們的那一塊地] 成為 [一位寄居者],
[他們] 將會 服事 [他們]
[他們] 將會 苦待 [他們] 400年;
[430年的起頭](應許的應驗與起頭/以撒)
   
[註] 紅色粗體字 = 亞伯拉罕的後裔(們)/紫色粗體字 = 被服事和苦待寄居者 [你的那一位後裔](以撒)住 迦南地,
  被 [非利士人] 奪井
And he said unto Abram, Know of a surety that
thy seed shall be a stranger in a land that is not theirs, and shall serve them;
and they shall afflict [them] four hundred years;
430年 的寄居和服事 [當地的居民]
400年 是 遭受 [當地的居民] 的苦待
  [430年的結束](寄居年數滿足/結束寄居生活)
[他們](以色列十二支派之眾子孫們的第4代/摩西那世代),
被不認識約瑟的王給欺壓,
並且奴役他們做苦工
(400年苦難期的最高峰 ,但待在埃及並非400年)
解說

(1) 你的後裔 = 以撒(單數名詞)
寄居、服事那地之人民(遭受被奪井之苦);
   
   
(2) [他們]
= 以撒 + 雅各(後改名為以色列)+ 以色列十二支派之眾子孫們,
= 430年寄居、服勞、被輕視欺壓的人們
(1) 430年起頭(單數名詞):以撒
(2) 430年結尾(複數名詞):以色列的十二支派之眾子孫們(共有4代),
以色列(雅各)的十二支派眾子孫們,
也都是寄居別人的地,服事那地的人民
並且 以色列(雅各)十二支派眾子孫們,
寄居在埃及幾年之後,就被奴役做苦工。

(3) 那地的人 = 迦南地之人民 和 埃及之人民,
以撒~以色列(雅各)~其十二支派眾子孫們,
先後在 那地(迦南地)那地(埃及)受苦待(輕視欺侮)。
那地的人們
= 迦南地之人民 和 埃及之人民

以撒~以色列(雅各)~其十二支派眾子孫們,
先後在 那地(迦南地)那地(埃及)寄居 和受苦待(輕視欺侮)。
     
  據許多考古研究的結果,
證實了賞識約瑟的埃及法老就是「胡克瑣王朝/HYKSOS」,
他們不是埃及人,
而是從別處侵入埃及而為王的,
這些「胡克瑣王朝/HYKSOS」的人們,原是牧羊的流浪民族,
而剛好「希伯來人/以色列民族」同樣也是一向以牧羊及養牲畜為業的,
因此使「胡克瑣王朝/HYKSOS」的法老格外喜歡他們。

但是因為「胡克瑣王朝/HYKSOS」是侵入埃及的,
所以被侵入的舊埃及王朝和人民因此就很痛恨「胡克瑣王朝/HYKSOS」的人,
並且也極為討厭和痛恨牧羊的人們,
而希伯來人(以色列民族)原本也是牧羊之民族,
也因此跟著被舊埃及王朝和人民所痛恨,
這就是「愛屋及烏,恨屋及烏」的真實人性寫照。

因此,
<聖經/舊約/創世記46:34>紀載著說:「一切牧羊的人都被埃及人所厭惡。」

原因就是當時統治埃及的是「牧羊民族/胡克瑣之牧羊的流浪民族」,他們搶了埃及的土地,佔據當了埃及的法老王。

胡克瑣是在紀元前1720~1570年(一說為1800~1500年)年間統治埃及,共14王。
等到埃及南部的原有埃及統治者興起,進軍北埃及,推翻「胡克瑣王朝/HYKSOS」之時,
也就是不認識約瑟的新王興起之時,便開始壓迫「希伯來人/以色列民族」,
因為他們認為「希伯來人/以色列民族」和「胡克瑣王朝的人們」是大家族中的其中一分支。

「這位不認識約瑟的新王」原本就是埃及人,他們進軍收復失地,再度統一了全埃及。

這新王稱為「阿摩西斯一世/AMOSISI」,西元前1567年做王。

至於開始苦待「希伯來人/以色列民族」的仍是「突摩西三世/THUTMOSEIII」,救摩西也就是這王的公主。

有關埃及王朝年代,是根據1966年大英百科全書所載,但亦有另外的推算法,極不一致。

* 以上資料是參考「新約聖經難題/蘇佐揚 著」
     

15:14 並且[他們]所要服事的那國,我要懲罰, 上面 15:13 的所講的「那地的人/埃及」
到了這裡 15:14 就變成了「那國」
表示「那地/埃及」政權有了變化

當時的埃及因為約瑟的緣故,
因此對以色列人的輕視較沒有明顯,
約瑟死後,
「有不認識約瑟的新王興起」 ,
開始採取更欺壓的奴役方式去惡待以色列十二支派之眾子孫們;

「有不認識約瑟的新王興起」
代表政權歷經輪替(上面已有詳細說明)。


上帝藉著摩西,降十災給埃及法老和其埃及國度
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裡出來。
And also that nation, whom [they] shall serve, will I judge:
and afterward shall [they] come out with great substance.
解說

(1) 上面 15:13 的所講的「那地的人/埃及」
到了這裡 15:14 就變成了「那國」
表示「那地/埃及」的政權有了變化。

(2) 「我要懲罰」= 上帝降十災給埃及

(1) [他們] = 以色列十二支派之眾子孫們

(2) 「那裡」= 15:14 的「那國」= 埃及

15:15 但你要享大壽數,
平平安安地歸到你列祖那裏,被人埋葬。
And thou shalt go to thy fathers in peace; thou shalt be buried in a good old age.
 

15:16 到了 [第四代][他們] 必回到此地,
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
But [in the fourth generation] [they] shall come hither again: for the iniquity of the Amorites is not yet full.
 
(1) 第4代 = 他們 = 15:13~14 的他們
=「以色列(舊名:雅各)」之第4代眾子孫們
[1] 利未 → [2] 哥轄 → [3] 暗蘭 → [4] 摩西

(2) 亞摩利人 = 當時是迦南地的居民代表民族
 




關於 Rocky 所講的 children,
在以色列民族的觀念裡,
常統稱祖先們為 fathers(父親,祖父,曾祖父,曾曾祖父...),
而這些祖先的後代子子孫孫們就統稱為 children(孩子,孫子,曾孫,曾曾孫...);
再加上聖經創世記15:13~16的經文之「立體」結構來看,
上帝對亞伯拉罕的預言,
只提到:
430年 = 其後裔們的寄居年數
400年 = 其後裔們在寄居之地受苦待的年數
430年的 [首者] 是 [單數名詞],也就是以撒
430年的 [末者] 是 [複數名詞],也就是以色列的十二支派之第4代眾子孫們。




我曾經看過網路上解釋430年和400年的相關文章:
「亞伯拉罕是希伯來人,從「雅各/以色列」開始所生的兒子才能叫做「以色列人」,
因此『住在埃及的以色列人/the children of Israel』不能把 以撒 算進去,所以以色列人住在埃及有400年。」

出埃及記 12:40~41
「『以色列人/the children of Israel』住在埃及共有430年。」

這經文所講的『以色列人/the children of Israel』確實是 = 以撒和雅各之後裔的代稱,
關於以色列的不同代稱,在其他經文也有使用到這筆法:
例:

引用:

阿摩司書7:9
以撒的丘壇必然淒涼、以色列的聖所必然荒廢,我必興起、用刀攻擊耶羅波安的家

-----------------------------------------------------------

阿摩司書7:16
亞瑪謝阿、現在你要聽耶和華的話.你說、不要向以色列說預言、也不要向以撒家滴下預言。


從以上的各經文和解釋之後,
我們就能確定「以色列人」在埃及居住的日子確實只有240年,
並且430年和400年的問題就解開,並且清楚明白了:

430年 是 [寄居] 的 總年數
400年 是 [受苦] 的 總年數

在這430年裡,包含了400年。

在這400年的受苦,乃是:
從 以撒被奪井 開始(受苦),
到 以色列人在埃及被苦待做苦工(受苦)然後出埃及 為止。

很多人會將430年和400年混淆的原因,
就是以為亞拉罕之後裔的受苦待,
是僅指 [在埃及受苦待、做苦工],
事實上,
從以撒就開始受苦待(被奪井)了。




430年的始末(開始與結束):

以撒,跟著家人寄居(430年的開始)
雅各,除了跟著家人寄居,之後還寄居舅家,但是舅家竟用詭計改了10次工價惡待 [寄居者/雅各](寄居和受苦)
利未,雅各所生的12個孩子的其一位,跟著家人寄居,受苦;之後,又跟著家人去埃及寄居
哥轄,跟著家族在埃及寄居,受苦
暗蘭,跟著家族在埃及寄居,受苦
摩西,先是被領養,然後逃亡,之後上帝呼招去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430年的結束)


在這430年的寄居年數裡,
這些寄居者,都服事了當地的人,也被當地的人苦待,受苦待的總年數是400年。

至於430年的30年,
可能是指:從 [以色列進入埃及] ~ [不認識約瑟的埃及之新王興起],
這段30年的時間裡,
以色列人因著約瑟的名稱與家族關係,
而蒙受埃及人的尊重,
因而得到 [寄居] 與 [無受苦待] 的30年;
自從 [不認識約瑟的埃及之新王興起] 開始,
以色列人就開始遭受 [被苦待] 的生活了。





引用:

<聖經/舊約/出埃及記1:1~22>

以色列的眾子,各帶家眷,和雅各一同來到埃及。他們的名字記在下面。
呂便、西緬、利未、猶大、以薩迦、西布倫、便雅憫、但、拿弗他利、迦得、亞設。

凡從雅各而生的,共有七十人。
約瑟已經在埃及。
約瑟和他的弟兄,並那一代的人,都死了。

以色列人生養眾多,並且繁茂,極其強盛,滿了那地。
有不認識約瑟的新王起來,治理埃及,
對他的百姓說:
「看哪,這以色列民比我們還多,又比我們強盛。
來吧!我們不如用巧計待他們,恐怕他們多起來,日後若遇甚麼爭戰的事,就連合我們的仇敵攻擊我們,離開這地去了。」

於是,
埃及人派督工的轄制他們,加重擔苦害他們。
他們為法老建造兩座積貨城,就是比東和蘭塞。
只是越發苦害他們,他們越發多起來,越發蔓延;
埃及人就因以色列人愁煩。
埃及人嚴嚴地使以色列人做工,
使他們因做苦工覺得命苦;
無論是和泥,是做磚,是做田間各樣的工,在一切的工上都嚴嚴地待他們。

有希伯來的兩個收生婆,
一名施弗拉,
一名普阿;
埃及王對她們說:
「你們為希伯來婦人收生,看她們臨盆的時候,
若是男孩,就把他殺了;
若是女孩,就留她存活。」

但是,
收生婆敬畏上帝,不照埃及王的吩咐行,竟存留男孩的性命。

埃及王召了收生婆來,說:「你們為甚麼做這事,存留男孩的性命呢?」

收生婆對法老說:
「因為希伯來婦人與埃及婦人不同;
希伯來婦人本是健壯的(原文是活潑的),收生婆還沒有到,她們已經生產了。」

上帝厚待收生婆。

以色列人多起來,極其強盛。

收生婆因為敬畏上帝,
上帝便叫她們成立家室。

法老吩咐他的眾民說:
「以色列人所生的男孩,你們都要丟在河裏;
一切的女孩,你們要存留她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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