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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與聖經》第1部自然科學/(01) 科學之後―聖經與神
012 亞塞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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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6/22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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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重要性

大多數的科學,其英文名字中都包括兩個希臘字根,一個字根的意思是:「有系統的研究」,另一字根則講到其研究的主題。

生物biology是對生命的研究,地質geology是對地球的研究,水文hydrology是對水的研究,等等。
英文的「logy」,是出自希臘文的logos, 意為「道」, 也譯為「答案」,「話」。
它在聖經中作為專有名詞時,指主耶穌基督。
「祂是上帝活潑常存的道,是萬有的創造者。」約翰福音 1:1-3

不論是否人想要如此,至少天意有了如此安排,使耶穌基督這樣間接的與研究祂的創造結合成為一體。
生物是生命科學,而基督自己就是生命。
約翰福音 14:6 地質是地球科學,而祂是地極的創造主。
以賽亞書 40:28 水文是水科學,而從祂流出「生命的活水
啟示錄 22:1我們也可講到氣象,動物,心理,社會,風土,生理,及許多其它的科學。

但所有的科學都必須歸結到基督身上,
因為
「一切智能知識,都在祂裡面藏著。」歌羅西書 2:3;
「萬有都是靠祂造的」歌羅西書 1:16;
並且,
「常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希伯來書 1:3

因此,不可避免的,對祂所造任何部分的真知識,最終必須靠賴對基督與對祂的道的知識。
因此,一切科學中最重要的問,或研究的題目,乃是神,就是研究認識上帝。

以特別的意義說,這項研究就是神中的基督論,因為上帝是在基督裡,又因為主耶穌基督是「道成肉身」約翰福音 1:14。
實際說來,神曾一度被尊為「科學之後」,只是在我們現代這科學技時代,它在公眾眼裡失去了這崇高的地位罷了。
對許多人說,現在它已變成只是哲的一支,被稱為神哲philosophical theology ,或宗教哲philosophy of religion。
者們講到各種神--自然神,理性神,系統神,實驗神等。
末時激進派的神家們甚至倡導一些他們所稱為的「解放神」,將基督徒的作為視為與馬克思主義,革命同義。


本書並非一篇神論文,因此,不打算討論或批評這各種不同的神。
在此我們所關心的,只是聖經神,尤其是聖經神與自然科學之間的關係。
當然,聖經神是有系統的論列聖經作者們在聖靈默示之下,所教導有關上帝的教訓--祂的格位,祂的性情,祂的啟示,祂的作為,祂的旨意。
有關上帝資料的其它源頭--如在大自然中,在宗教經驗中--可以補充及解明聖經的資料。
但是惟有後者,才是基督徒教義的標準。
尤其是本章講到聖經教導有關上帝的存在,祂對祂所造,所維持,所救贖的人及宇宙的旨意,與我們今天所瞭解的其它科學之間的關係時, 這一點特別重要。



科學與上帝的存在

雖然建立上帝存在之強有力的證明是不可能的,而且,希伯來書 11:6 說「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悅,」
但是聖經確曾指出,不信乃是全然的愚昧。詩篇 14:1;
羅馬書 1:22 雖然有某些哲的理論使我們可以不承認上帝的存在,但科學與統計之強大的證據,使人理性地衡量之時,就清楚地倒向相信上帝存在的一邊。
一個人拒絕上帝,只是因為他的選擇,而非由於證據。


說科學是根據觀察,因為上帝無法用實際的感官觀察,就說上帝存在是不科學的信仰,乃是膚淺的說法。
有許多科學的實體,人眼不能見,但科學家一點不懷疑它們的存在。
(如:電子)第一批蘇聯航天員出名的話,說他們已證明上帝不存在,因為他們在太空中找不到上帝,就是一個不信者用非理性的方式為他們的不信找藉口的好例子。
聖經說:「從來沒有人看見神,」約翰福音 1:18
「神是個靈,所以拜祂 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約 4:24
上帝對祂自己所賜下的啟示,就使科學方法中的實驗成為不可能。
但是,那科學中最基本的諸般原則(它們本身認為是應用科學方法而獲得的)也直接指出,上帝為第一因的可能性是極高的。


即使用強有力的科學證明,證明上帝的存在是不可能的,但要證明祂的不存在則更不可能。
人無法作「普遍否定」universal negative的證明。
要證明宇宙 之中在無論何處,無論何時都沒有神,不僅需要無所不知,更需要無所不在的能力,而這些能力又屬乎神。
那就是說,一個人為了證明無神,他自己必須成為神。
因此,無神論,是一項自我矛盾的愚昧。


人若要,可以與上帝作一些道德上的爭論,例如,他可以問:「一位聖潔的上帝,若是祂有能力阻止,為何容讓罪惡存留在世上?」
有人會說,上帝若不是不義,就是無能,或二者兼備,因此,不是真神。


但是,這樣的理論認為,人有權柄,及有能力審問上帝,因此,人自己變成真神。
他們忽略了可能上帝有個很好的理由,並不與祂的聖潔相矛盾,讓罪惡短時間存在,並且祂必要永遠除滅罪惡。
依照聖經的說法,上帝最後會審判及潔淨祂自己創造的世界彼得後書 3:10-13,
但是同時,「祂在呼召人悔改」彼得後書 3:9
因祂造他們不是一具不會思想的機器,而是有祂神聖的形像,有自由意願的生靈,要為他們自己屬靈及道德上的選擇負責。
並且「祂也親自為他們付上了救贖的全部代價」彼得前書 1:18-20

這種反神的理論,最多只是好聽,使自己覺得舒服,向受造之物誇口,有權審判造他的主的動機與行為。
「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甚麼這樣造我?!』」」羅馬書 9:20

因此,除了最狂妄的,所有的人都必定承認至少上帝可能存在,並且我們是祂所造的。
我們可以更進一步以或然率來考察這項可能性。
若我們是祂所造的,那麼我們的思想及推理能力、也同樣是祂造的、我們可以用這些實質與我們的經驗為工具,去衡量這項或然率。
若這些不是祂造的,假若,根本沒有神,那麼去相信我們可以信賴我們的心思及推理的官能,就十分荒謬了。
因為那樣,它們只是機會與偶然造成的罷了。
美國文理研究院院長魏斯可夫(Victor Weisskopf)提醒他院中的 科學家們注意一項驚人的事實說:「依照他們所相信的,從那不會思想的『大自然』中,竟生發出有思想的生靈,及有智能的系統來。」
愛因斯坦認為,這項發展是科學偉大的神跡,用他的話說:「大自然那最令人不能理解的事實是,大自然是可以理解的。」注一。
魏斯可夫或總是用「神跡」一詞,但是這樣的發展--從不會思想的原子藉著偶然進化成為具有聰明智能,的確需要一個大神跡。


曼哈頓凱特林癌症中心主任湯馬斯博士(Dr. Lewis Thomas)說:「我們對人 腦細胞及神經纖維的結構及功能知道許多,但是我們對這些非常的器官如何使人產生知覺,卻毫無概念。」
這位出色的科學家在另一篇文章中說:「我們連皮毛也一點都不明白,對思想的構成,更不用說了。」注三
關於龐大、複雜的系統可以藉著偶然,與機會的過程進化而成,湯馬斯悲傷的說:「對進化論的驅動力,生物用『錯誤』一詞,尚不足表達。....對偶然的說,我不敢茍同。我不能接受大自然無目的,及盲目機會的說法。但是,我不知道,用甚麼替代它,才能使我的心靈平靜。」注四

對這樣的追尋,我們鄭重的說,基督教的神能提供清楚的答案。
一位全能,全知,有格位的創造主上帝,賜給一切憑著信心到祂跟前來的人心靈完全的平安。
相信神並不反對真科學。
所有科學的偉大定律及原理都領人直接到上帝,以上帝為它們適切的源頭與解釋。



科學的聖經背景

當我們認識到,現代科學大部分是從基督教對神信仰的種子中萌芽,科學與基督教信神的基本相合之處,就更明顯了。
像現代進化論者那樣說,人若相信創造論,就不可能成為真正的科學家,這種說法,完全荒唐。
如圖一中所示,大多數科學的創始人都相信創造論,當然,他們也都相信聖經中所有的偉大的基督教教義。


像開普勒,牛頓,波義爾,布儒斯特,道耳頓,法拉第,巴斯卡,麥克斯韋,巴斯德,開爾文,及許多其它同等出名的科學家(注五),都是堅信施行創造的全能上帝的特別創造,相信聖經是上帝所默示的聖言,相信耶穌基督是主,是救主的人。
他們在科學所作偉大的貢獻,誠然為現代科學立下了根基,但他們都全心相信他們如此行,只是「依照上帝的思想去思想」,行祂的旨意,榮耀祂罷了。
在附錄一的表中,列出了這些過去歷史中相信聖經的偉大科學家,以及他們的貢獻。


一些懷疑論者或說,這些人只是他們時代的產物,他們的時代人人相信上帝,相信聖經,但那正是重點所在。
現代科學最先發芽於宗教改革與啟蒙時代並開始興起來,絕非偶然。
有效果的科學研究幾乎必須先要有聖經的世界觀,有意識的,或潛意識的。
在這種世界觀裡,同樣的因,會產生同樣的果,自然現象依照固定的有智能的自然律,並且,在這種世界觀裡,我們可以有信心,我們可以理性的有意義的去思想。
這樣的世界預先假設,沒有任意,偶然的根源。
這根源是在一個偉大心靈與旨意的控制之中,一個有智能與意志的第一因,在一位偉大,能夠訂立律法,使律法生效,並強制執行的頒賜律法者的控制之下。


許多現代科學家,他們雖然自己不是創造論者,但仍然願意承認現代科學之基督教創造論的根源。
昆蟲家貝克Stanley Beck,一個大聲反對創造論的人,也承認這項事實說:「科學曾以之為根據的第一個無法證明的假設是,相信這世界是真實的,相信人的心思能夠明白其真實的性質....那第二個最為人知,對科學知識結構視為當然的假設是因果關係....第三個科學的假設是,大自然是一致的。」注六
雖然古時非基督教信仰的哲家或忽視,或未發展出,或拒絕這些假設,但信奉基督的創造論者,當然會完全同意。
貝克承認它們的根源與性質出於基督教:「這些科學的假設,界定及限制了科學思想模式。但是應該指出,這些視為當然的假設,植根於基督教的神,或與基督教神相一致。」注七

那麼為何在基督教神與真科學之間有衝突呢?其實其間並無衝突。
問題出在現代進化論的科學家們。
竟武斷地在現行的科學定義之中,加上了一個額外的假設。
下面是貝克講到這項假設的話:「科學家的思想不久即與神分離,因為他們沒有作任何假設說,在大自然可測知的諸般力量之外,還有任何其它的力量。」注八
那就是說,科學被認為不僅是理性的,因果性的,一致性的,更是自然的,因此,從科學的定義,就排斥了科學所研究的宇宙的合理性,因果性,一致性之超自然第一因的可能性。
但是,這樣的假設是完全武斷(甚至如阿西莫夫--Issac Asimov--所承認的是情感用事)注九。
這樣的觀點是過去偉大的科學家們所沒有的,也沒有任何實際的科學資料指出此項觀點為真。
在這樣的基礎上,宇宙真正創造的可能性就被排斥在外,不是因為實際,而是因為反對創造論的偏見。
大自然的原因不僅用為解釋目前的各種系統與現象,也用以解釋這些系統與現象的起源。


這樣的科學定義,原先的科學創始人或另外的人未持有。
直到最近情況才改變。
過去一度受尊重的科學的定義是這樣:(注十)
「科學一詞出自拉丁文 Scientia,字根是scio,意為知道。
一般的意思指知識,或某一項知識,心思對實際或真理的瞭解。
上帝的科學必須是完全的。
這樣,科學,依其原來的定義,其意為「真理」或「實際資料」或「知識」。
因此那在時間中尊之為聖的科學方法的本質從前都聲稱是,觀察,實驗,錯誤性,及可重複性研究。
但是現代進化論者將其變亂,使其意為:「自然論」,或唯物論。
甚或實際就說是「無神論」。
當然,這樣的定義,是躲避必須考慮創造論的一種方便的辦法。


「科學的創造論是科學的嗎?顯然不是。
創造論牽涉到接受一個科學之外的前提....若將之與其宗教傳統的源頭分離,創造倫者對地上生物的看法豈不是可以被視為一項科學的理論嗎?....回答是毫不含糊的「不是」。
因為創造論的理論需要相信,有一種力量與因素已經施行創造,而如此就越過了那使實際宇宙運行的自然間的諸般力量與作用了。」注十一

這樣的評估忽視了一項事實:講到真正的證明,或確實的證據,進化論也越過了觀察中的自然力或作用。
但是,因為它是純自然論的,就被視為科學的了。


科學家為了公眾的欽佩及推銷其著作,喜歡向公眾投射出不受其它影響,完全客觀,追求真理的形像。
但是,那種真理的追求,一到開始導向超自然創造的方向之時,就會突然停止。
何時進化論科學基礎受人質問時,那科學家自我吹噓的客觀,就迅速退化成白熱化的情感用事了。
若是進化論的科學家們要繼續堅持科學是純粹的自然論,他們就該夠誠實,承認這樣的立場所需要的信心,至少與相信聖經的創造論者同樣多。
最近一篇刊載在進化論研究社社刊的文章,在這方面有著十分適宜的論述:

「我說形而上的結構,是指任何未經證明,或無法證明,而我們都視為當然所作的假設。
其中的例子有那認為自然律,如重力,熱力等定律,過去為真,將來也為真的天律不變說。
相信這種道理就讓科學家要求在實驗中的重複性。
在這種情形下,我喜歡這裡所說的「道理」一詞,因為它清楚說明,信心的事不限於創造論者。
並且在我們教育公民的努力上,需要十分清楚說明,科學與神的基本差異在何處。
科學並不是像許多科學家所相信的,其中沒有形而上的支持的。」注十二

因此,我們作結論說,雖然一些現代科學家反對基督教神,但真科學完全與基督教神相一致,在創造論上也兼容。
現代科學的確發源於基督教聖經的世界觀,但在另一方面,現代科學潮流,則武斷地將永恆的自然論放進科學定義之中。
但我們將會看出科學基本原則(如因果律)是完全與有神論及超自然的創造相一致的。



因果律

或者在科學一切原理之中最普遍,最確定的,就是因果律了。
這項觀念,曾經在哲論述中經過廣泛辯論,論到其可能有的神上的意義,但是在個人經驗中及實驗科學界裡都普遍被接受。


於因果律哲上精細的辯論,需要特別的教育背景。
沒有這項專長的人,要去鑒賞或衡量它,也感到厭煩。
這種術上的辯論超越了本書所討論的科學及人類經驗上實用的意義。


既然上帝確實存在,就十分不可能,祂會使祂存在的憑據如此困難,必須哲專家才能分辨,或需要盲目的信才能領受它的益處。
使徒彼得受聖靈感動寫道:「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希臘文原文為基督教信仰辯護)。」彼得前書 3:15
這項勸勉不是給有問的人的,而是寫給所有信徒的命令。
因此,證據必須對所有「心中尊主為聖,」以「溫柔,敬畏」的心去研究,作見證的人,真實而明白。
基督徒不應該無知,也不應該自大。
但是重感情的宗教偏向一邊,重理智的宗教則偏向另一邊。
心與腦必須一同參與,不彼此反對,但彼此相攜。


因果律最能充分滿足這項免於偏激的需要。
艱深的科學與人的日常經驗,都在其架構之下。
其一向腦說話,另一個向心靈說話,但二者都講說因果律,二者都最終領人到上帝那裡。


在日常經驗中,人憑直覺知道,事情不是孤立發生的。
每一件事都可追溯到在它前面,實際使它發生的另一件事。
我們可以發出這樣有關因果的問題,如:
「這事是如何發生的?」「是甚麼原因?」「這從那兒來?」「這何時開始?」
或更決斷地問:「這事為何發生?」
我們想找出事情的原因時,就發現永遠沒有完結的時候。
事情的原因本身又是為更早的原因所造成,並繼續下去。
最終我們就必須面對那不再有原因的第一因的可能性。


這種情形在嚴格的科學邏輯中也相同。
科學實驗就是要想將因果聯結起來,若可能,就用數的公式。
比如說,若某一數量的A,與某一數量的B結合,就會產製出某一數量的C。
人若是用同樣的因素重複同樣的試驗,就會得到同樣的結果。


因果的邏輯又再可以藉聯鎖效果,及其一聯串的因,在時間中往後推。
人再一次必須面臨無窮的第二因鏈環,否則,最後,就面臨那主因,不再有因的第一因。


至於「因」的精確定義,講得最好的,就是十九世紀的護教者羅武C. A. Row:「因預先存在,不僅具有造成原先不存在之事物的能力,且實際造成其存在。」注十三
我們在物質及精神領域中所熟習的每一樣事物都可以視為果,或視為因。
每一個因本身又是某一先在的因的果。
「無論甚麼果存在,都是存在於正在或潛在的因中。
否則,它就必須自己造成自己,而那是荒誕。
不然就必須有其它的因解說那原來在因中不實際存在,或潛在的東西。」注十四

若有人反對使用神家所下的定義,請聽聽一位現代最偉大的科學哲家,倫敦大前科學歷史與科學方法系主任伍爾鳳Abrahum Wolf的討論:「除了在一 個極端的相信魔術的人,及另一個極端持完全懷疑態度的人之外,人通常都明白地承認或默認,每一件事必事出有因,並相信同樣的因必產生同樣的果。這項認定一般稱為當然的公理,或宇宙的因果律。」注十五

一些有問的人,曾仔細考慮這樣的定義,認為它是神人同形的說法。
他,自然現象應該單純地用實驗中觀察到的次序,而不是用因果去描述。
但是,伍爾鳳卻指出這種說法的誤謬:

「將人類任何主動努力或被動受激動的經驗感覺投射到非生命現象各種造成的次序之中,誠然有些誇張。
但是,這卻不能構成將因果律完全廢除的理由。
廢除了因果律,推演下去,其最後唯一能有的結論是,建立這世界為各種獨立的神跡所構成的世界觀--一種比用以矯正此項誤謬的神人同形論更不合理的觀念。
若是缺少了對一連串事物不僅依次發生,並且從而發生的想法,那物質與能的保存原理就會完全失去意義。
其實,僅用次序律,只在最後沒有其它辦法,能夠用之以指出其間有直接或間接的因果關係時,才有意義。
」注十六 那享有盛名的科學方法,其基礎正是這因果律--果在因中,與因同類,並且,同樣的因會產生同樣的果。
甚至那出名的「不定原理」principle of indeterminacy也牽涉到以統計方式表達的因果律。
若是因果關係停止存在,現代所謂的科學就變成完全不可能了。
就算因果律是一個普遍的定律,適用於一切科學及一切人的經驗,仍不能明顯指出上帝的存在。
實際的情形是,許多想推翻聖經基督教超自然方面的努力,也正是使用這同一因果律。
比如「科學決定論」philosophy of scientific determinism曾被用來證明聖經中的神跡為假。
這種理論錯失了重點。
神跡的發生並不與因果律相牴觸,只是訴諸於一個更高的因,一個可以充分造成神跡的因罷了。


因果律不僅不推翻超自然的可能性,反而為一位有位格的全能的上帝的存在提供了強有力的見證。
正如以上所述,這因果律不可避免的領人在以下二者之中作選擇:
(1)一個沒有主因的無窮的鏈
(2)一個後面不再有原因的所有原因的主因。


雖然要有力地證明後者為真,也是不可能。
但從所有的邏輯上說,及從經驗說,它是更使人滿意的一種。
一條無主因的無窮的鏈,完全無法理解,作為對實體的描述,是無法令人的心智獲得安息的。
而且,這項有限鏈環之無窮的鏈本身,也可被視為果。
既然這鏈的每一部分是一個有限的果,整個的鏈本身就是一個復合的果。
但是因為鏈環的數目是無窮的,它的因也必是無窮的。
更有進者,因為從因到果的過程之中,總有損失(注十七),這鏈中每一環都比其後的環大。
這樣,最終,在這無主因的無窮的鏈中,就必須追溯到一個在本質上是無窮的非主因。
又因為沒有甚麼比無限更為無限,這最終的就必須是主因-即無限的第一因;
結果實際上並無兩種選擇。
若因果律如同現在的情況一樣適用於整個宇宙,這宇宙就必須有一個其後不再有原因的偉大的第一因。
這第一因必須有足夠的能力產生這個宇宙,及產生及解釋宇宙中的每一樣事物。

而那唯一具有這種足夠能力的第一因,乃是聖經中的上帝。
那就是說,這第一因必須是無窮的,永恆的,全能的,(由於無限時間,空間,及在空間各處及所有時間裡各種能與物質現象,如此要求)。
由於其偉大的果--宇宙中--,有生命,意識,意志,及智能,這第一因也必須是活的,有知覺的,有意志的,全知的。
同樣的,這公義觀念的第一因,--及一般對公義比不義好的認知--也必須是一個道德上的第一因。
從因果律的原則說,這美,義,愛,靈性,及其它素質的第一因,(這一切雖屬抽像,但都是這個宇宙中的果),也必須是一個美的,義的,屬靈的,愛的因。



因果原則

那基本的科學原則,及管理人類一切經驗的標準是因果律。
這條定律說,雖然一個因可能有許多果,但是沒有任何果可以在數量上及質量上超過它的因。
一個果不永不會大於--實際上總是小於--它的因。
因此、一條因果鏈,追溯至最終,必然在本質上是無窮的第一因。
無限空間的第一因必是無限的 無限時間的第一因必是永恆的無窮能力的第一因必是無所不能的無窮複雜的第一因必是無所不知的 愛的第一因必是愛的 生命的第一因必是活的 這樣,宇宙的第一因必是一個無窮的,永恆的,無所不能的、無所不知的、無所不在的﹑有位格的,有意志的,聖潔的,愛的,活的生靈。
最後,那科學中因果律--一切真科學建於其上,及人類經驗所證實的基本原則--,驅使我們所得到的不可避免的結論是,這個宇宙是由一個沒有因,自我存在的,偉大的第一因所創造的。
那第一因必須是無窮的,永恆的,無所不能,無所不知,無所不在,活的,有意識,有意志,道德的,屬靈的,美的,愛的生靈。
而且,宇宙並非多個宇宙,創造的上帝也只能是一個神,不是兩個神,或許多神。
二元論,多神論,或泛神論都不能滿足因果律的要求,惟有一神論可以。

達到此項結論所牽涉到的唯一的一些假設是:
(1) 我們的心智活動是真實的,有意義的,並非幻夢。
(2) 不僅在對現今有限的各種系統上,即使在無窮的事物上,因果的推論也是有效的。
(3) 已知用以描述現有各種現象的各種基本原則(如因果律,熱力定律等)也在自創世結束後的過去作用著。

雖然以上的假設無法證明,但它們誠然是可以作為一切觀察與經驗基礎的最合理的假設。
除了可能發出源頭的問題之外,沒有任何科學家在任何環境之下曾對之發出質疑。
除了神跡的情況之外,沒有任何例外曾經被發現過(但神跡,在前面已經提過,藉著接受神為因的作用,並在情況與證據的支持之下,也可以被規範在這些假設之內)。

這樣,聖經神的基本前提--「起初上帝創造天地」創世記 1:1,就可被認為已經獲得了證明,如同任何無法直接用實驗證明的理論可以被視為證明了一樣。
在此,上帝創造的方法,時間及其它的特點,尚未討論。
但是,作為萬事之第一因的聖經之上帝的實際,基於祂的創造中之無數的證據,就可以並應該被接受。



上帝創造的目的

除了第一因的基本問題之外,最重要的神問題就是目的的問題。
在上帝存在的本質之中,沒有甚麼要求祂必須創造。
宇宙有一個起源--甚至時間也有起點--但是上帝是永在的。
祂在無窮的世代(無論世代二字在創世之前含意如何)中存在而未曾施行創造啊!


無論上帝的本質如何,祂不是亂來,也沒有甚麼在祂的意料之外。
因此,祂創造這個宇宙,並創造人住在宇宙之中,必有美好充分的理由。
但是我們的心思有限,除了祂喜歡在祂的聖言中所啟示的範圍之內,要想探索神的心思,乃是高傲,也無用處。
「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祂的謀士呢?....因為萬有都是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羅馬書 11:34~36
但聖經確曾啟示,人是祂創造的核心。
只有「人是照上帝的形像造的」創世記1:26,27,只有「人蒙賜權柄管理全地」創世記 1:26,27
並只有「人將永遠與上帝同居」帖撒羅尼迦前書417;
啟示錄 21:3 而且,那永恆的生活並非僅是默想式的。
「祂的僕人都要事奉祂」啟示錄 22:3 ,有永遠的平安與喜樂,並有一切在將來世代向我們顯明的「極豐盛的恩典」以弗所書 2:7。
尚有許多工作要成就。
但是,對將來服務的性質,只是賜下極概略的啟示。
詳情尚須等到基督復臨之時。
其實,個人的工作分派是賜下作為賞賜的,關係到我們今生的生活。
因此,詳情還無法啟示,因為我們今生的服務尚未了結。

既然那不僅創造空間,也創造時間的上帝從起初就知道末後,祂創造的最終目的,必然集中在將來的世代,並人在將來世代中所扮演的角色上。
但是因為祂並未從起初就直接讓世界進入這將來的狀態,我們就必須作結論說,現今的狀態,只是嘗試性的,試驗性的;並且,這個階段,在上帝必然是有充分美好的理由的。


需要一段試驗時期的服務,清楚說明,人需要一段時期的試驗及訓練。
人受造有上帝的形像,就非機器人,只能做上帝設計要他們作,及命令他們去作的工作。
他們在智能與能力上也非無窮,否則,他們就不僅具有上帝的形像,而是成為上帝了。
他們要為他們所可能做的事負責,但是卻未準備好,從事上帝計畫他們最終要他們做的事。
因此需要一段準備及試驗時期。


而且,上帝選擇不直接創造所有的人類,但間接地,藉著奇妙的生育過程而達成。
「亞當是人的始祖」哥林多前書 15:45;
「夏娃是眾生之母」創世記 3:20。
要有大量的人能夠生育出來,為上帝的計畫準備好,需要幾千年的光陰。


不僅人受造要永遠活著,上帝所造的宇宙也要永遠長存。
地球,太陽,月亮,星宿,是永遠立定的。
詩篇 148:1-6這個宇宙實際上就是人的家。
雖然,「他肉體可能死,但終會復活,成為不死,不再受死的轄制」哥林多前書15:52,53。


因此,作為人所受訓練課程的一部分,他必須習上帝宇宙的性質,因為他必須活在其間,在其中永遠事奉他的創造主。
他不僅要習瞭解它,並要習控制及使用它的各種作用。
他到的,必須傳給他人,傳給他自己的一代,也傳給他的後代,好使那在數目及知識上與時間一同增長的整個人類,能最有效地事奉上帝。


當然,雖然整個宇宙受造是要作人的家,但是起先人數有限,人的知識與經驗也受到限制。
因此上帝特別預備了宇宙的一個稱為地球的地方,作為人增長習時期的家。
此時,上帝則將諸天保守作為其它的目的用。
詩篇 115:16

「上帝自己也選擇進入這個宇宙,在那裡建立祂的樓閣」詩篇102:2,3。
當然,上帝雖然創造了宇宙,並不受宇宙的限制。
祂超越宇宙。
祂在空間之外,時間之前。
但是,祂也是在宇宙之內,無所不在,總是在空間的「這裡」,及時間的「現在」。


上帝未曾啟示,祂天上寶座的殿在甚麼地方,只是顯明,「它必然離地球極遠」哥林多後書 12:2-4,以弗所書 4:10,「那是基督從而來到這世界,及祂受死復活後回去的地方」詩篇 110:1,何西阿書 5:15。
顯然,祂是在那裡為祂的門徒們預備地方(約翰福音 14:3)。
祂回來時要接他們到那裡去。


在天上,也有千千萬萬的天使(希伯來書 12:22)
這些是大能的屬靈的生靈,但不像人,不是依上帝的形像而造,但受造為服役的靈(希伯來書 1:14)。
他們以僕人的身份服事上帝(詩篇103:20,21)與服事人(希伯來書 1:14)。
他們沒有人所有的生殖能力。
他們受造時就有足夠的數目完成上帝的旨意。
他們被稱為「天上的萬軍」歷代誌下18:18。


除此之外,關於本章所討論的物質,啟示的不多。
我們需要謹慎,不作不當的推論或結論。
但是,已經啟示的已經十分引人,使我們想知道更多。
它們與我們所知道有關宇宙的科學知識,及我們心中對上帝的體認,美妙地和諧一致。



第一個大使命

當基督復活之後升天之時,祂留給祂的門徒一個偉大的使命,一個給每一位基督徒,叫基督徒將福音傳給全世界的命令,要他們努力將各處所有的人都帶到耶穌基督那裡,接受祂為主,為救主。
這是一個普世的長遠的命令,賜給一切靠祂救贖大工得救的人。
這命令從未廢除,將來也不會,直到祂建立只包括蒙贖之人的祂永恆的國度。


但是在此許久之前,也有另一個偉大的使命賜給所有的人,無論得救或不得救,只是因為人是照上帝的形像造的。
它的範圍也是全世界,也從未廢除。
它關乎上帝創造大工旨意的實踐,正如基督的命令是實踐祂救恩與和好的工作一樣。
前者是所有人的責任,後者是所有基督徒的責任。


這個原始的使命,是由人的創造主交給人的始祖的,並藉著他們,轉給他們每一個子孫。
這命令從未收回,並且,一切跡象顯示,它將永遠有效,因為它是關乎上帝創造的旨意。


這命令的原始形式(一些人稱為「文化命令」,或「亞當命令」),記載在聖經創世記 1:26,28。
「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世記 1:26,28
當然,人的施行統治,是作上帝的管家,不是獲得許可去「敗壞世界」啟示錄 11 :18。
「地和其中所充滿的,世界和住在其間的,都屬耶和華。」詩篇 24:1
但是上帝雖然保留了所有權,卻讓人管理地及地的各種系統,無論是生物或非生物。
這是一項重責大任。
那管理全地的命令,雖然含有軍事術語的味道,但應該瞭解其意為,使大地各種系統及作用發揮最高的生產力,作最好的利用,使上帝得最大的榮耀,及使人得益處。
這樣,那原始的命令就授權--其實是命令--人去進行那些我們現在稱為科學技或研究發展的事業。
我們先要習瞭解地球各種作用的全部性質,再使它們成為有用及美麗,生產的系統。



上帝創造宇宙及其中居民的行動,現在反映在人不斷追求征服大地時科學的主要的分類之中。
在創世記所記載那無中生有的創造中,只有三個行動,指出在上帝的宇宙之中三種基本的實體。
這三個動作是在動詞「創造」(希伯來文bara)一詞的使用上表明。


1.「起初上帝創造天地。」創1:1 2
「就造出大魚和水中所滋生各樣有生命的動物。」創 1:21 3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創 1:27
第一種是關乎物理世界的創造,
第二種關乎生物世界,
第三種是人的世界。

關乎這三種宇宙的研究發展,可以分為物理科學,生命科學,及人與社會科學。
純物質構成了一切系統的基礎。
那「有生命的動物」(希伯來文chay nephesh), 是一種加上生命的物質系統。
而人則是加上上帝形像的生物系統。
動物與物質系統,無論其如何複雜,在本質上是完全不同的。
植物雖然是高級有機的化系統,但以聖經的觀點說,並不具有生命。
同樣的,人,雖然又是物質又是動物,但在本質上因為有上帝的形像,又與它們有別。
這樣,這三種系統--物質,動物,人--乃是上帝原先賦予人使命中的三個特別對象。


物理科學包括物理,化,地質,水,氣象,天文等;那以這些科學為基礎的各種工程技術,包括了大多數的工程(土木工程,電機工程,機械工程,航天工程,化工程等)生命科學利用了各種物理科學,加上生命現象及生殖的各種資料,而成為生物,生理,遺傳等。
因為生命系統必須建造在物理的基礎上,一些居於二者之間的術就發展了出來,如生物化,古生物,海洋等等。
植物及有關植物的問可以包括在這個範疇之內。
雖然依照聖經,植物並不具有生命(希伯來文nephesh),但它們仍然是高度複雜的生化系統,的確表現出許多生命的特質,如生殖,與變異等。
那應用生命科學及這些中間科學的工程科學技,包括醫,農,生物工程,食品科學技,等等。




上帝的形像
人文及社會科學包括了與人及人類社會有關的各種問。
從神的觀點看,它們關係到那超越物理及生物定律、而與聖經所謂上帝形像相關聯之人的生活與活動層面。
因為人大多數的活動所牽涉的,都超乎物理與生物的範疇,大多數人的工作,從人最初的使命看,都可以包括在這個範疇之內。
神的研究本身,以及哲,文,語文,音樂,藝術,都屬於這個範圍。
在人施行管理的所有領域之中各種科學中所獲得的知識,資料,及在科學技中所有的產品,都關係到教育,交通,商業,通訊,甚至娛樂方面的許多活動。


在這方面,比任何其它方面,包含了一個另外的因素。
一個在最初上帝將起先的命令交給人時不存在的因素。
那就是那深深影響人與上帝的關係及人與人之間關係的罪的因素。
雖然上帝的形像仍然存在於人的身上創9:6;雅3:9, 但已受 到深深的破壞,迫切需要更新及恢復西3:9,10。
因此,一切社會科學, 人文 ,以及人一切牽涉到人與人之間交通的活動,都必須考慮這個因素,才能有效的發展及應用。

 
罪的影響
因為撒但的背叛及亞當的墮落,罪進入人性,敗壞了生命各方面屬靈的果效,甚至將上帝的咒詛帶到地上,及將死帶進世界(創世記 3:17-21;羅馬書 5:12)
但是,在此,我們只論及罪對人在管理責任上的影響。
在人受命管理地球使上帝得榮耀,使人得益處方面,罪使人與地的關係發生了甚麼樣的改變呢?

從某一方面看,沒有改變。
那就是、人仍然要負責征服地,管理地。
不僅在亞當犯罪之後,甚至在洪水前普世罪惡經過洪水的刑罰之後,上帝也曾重申祂的命令。
祂賜給挪亞及他子孫的使命,與賜給亞當的相同:「你們要生養眾多,遍滿了地。」創世記 9:1;
參考 創世記 1:28而且人對地及地上動物的統治權又再重申,「都交付你們的手。」創世記 9:2
這統治權的命令在大衛的時代仍然有效。
「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使萬物,就是一切的牛羊、田野的獸、空中的鳥、海裡的魚,凡經行海道的,都服在他的腳下。」詩篇 8:6
在使徒時代也並未收回(希伯來書2:6-8)聖經也沒有任何跡象顯明它已經被收回。
因此,各處的人仍然有責任完成這項使命。
但是,有一個大區別。
在罪進入之前,人不需要彼此統治。
大家都有上帝的形像,因此,應該沒有需要去研究人性或去控制他的活動。
像心理,社會,刑事,政治,法,軍事,以及許多其它的問,若是人未曾犯罪,就不會發展出來。
也不會需要醫生,護士,醫院,殯儀館。
龐大保險事業以及許多其它與人生無定有關的事業,並眾多滿足人情慾與貪心的各種其它事業,就都不會發展出來。


但是因為罪進入了世界,上帝就修改了祂的命令,將祂的命令範圍,擴張到包括了人類政府的基本制度。
社會制度必須建立,維持人間秩序,以取代那簡單的訓練子女直到他們建立自己的家的族長權威系統(創世記 2:24)。
「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創世記 9:6

施行死刑是人類政府最大的責任。
它意為對一些若不加以阻止就會導致殺人的人類行為,有控制的義務,比如搶劫,姦淫,誹謗,貪心等。
政府的雙重角色是,一方面保護,一方面懲罰--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與自由,並公平懲治那些剝奪他人生命財產與自由的人。
以後,在巴別塔的時代,不同的語言與國家建立(創世記 10:5;11:9)
這項命令自然擴張到國家之間,及每個國家之內的個人之間與團體與團體之間。
最初命令的這項新層面--人間政府的責任--也從未收回,像統治地上非人生物的命令未收回一樣。
典型支持這項說法的經文是聖經 羅馬書13:1~7(尚有許多其它的經文),這些經文說,是上帝賜給政府權柄,並且,這些掌權的人有責任刑罰作惡的,並收稅維持他們的生活。


罪不僅敗壞了人際關係,也敗壞了對上帝創造的研究。
各種自然科學由以創造論的觀念改為以進化論的觀念為中心。
創造主在時間與空間中被推得愈來愈遠,直到,對許多人說,祂已經不存在。
宇宙的來源歸之於不知原因的原始大爆炸,將生命的起源歸之於一種原始湯液中的不知道的過程,將人的起源歸之於由不明的動物祖先自然進化而來。
社會科學與人的研究也一樣,不將榮耀歸給上帝,而尋求高舉人,視為動物進化中似神的產品。
他們的經濟社會理論,他們的教育方法,以及他們不道德的文,藝術,音樂,都同樣的認為人有動物的祖先,完全以人為中心。


雖然,所有的人仍然在上帝賜給亞當及挪亞的命令之下,要做忠心,有生產力的管家.治理這地球,將榮耀歸給上帝,但實際的情形是,「人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羅馬書 3:23
人的科學與工程技術,甚至他們的哲,神,與藝術,都使人愈來愈遠離上帝,並且到了可悲的程度。
人並未治理這地,歸榮耀給上帝,反而為了滿足自己的情慾而敗壞這地(啟示錄 11:18)。


但是基督徒,可以並應該起來領導完成上帝交託的第一及第二個大使命。
雖然上帝的形像已大被破壞,但是他可以「穿上了新人。
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歌羅西書 3:10
這樣,他就有上帝偉大的資源可用。



上帝對大自然的啟示

一些心靈軟弱的基督徒,對以人為中心的進化論思想在現代科學家中間得勢大感驚惶,不願起來攻擊這個哲頑敵,但提出所謂的雙重啟示原理。
依照此種說法,上帝為人準備了兩套啟示,一套在聖經中,一套在大自然裡。
這兩套啟示,他們說,經過正確的解釋,都同等有效。
神家是聖經的解釋者,負責解釋信仰與品行的事,科學家是上帝的世界的解釋者,負責解釋科學與歷史。
當二者看來彼此矛盾之時,若是關乎信仰,科學家就必須聽從神家,但若是關乎實際,神家就必須聽從科學家。


但是相信聖經的基督徒,必須斷然拒絕此項雙重啟示原理。
寫聖經的人,講到許多關乎科學及歷史的事實。
(不像佛教,儒教,印度教,及其它世界性的宗教,誠然幾乎都只講信仰與品行)採取聖經講到那可以證實的科學及歷史的資料時就認為不可靠的立場,就幾乎不可避免的使那用心研究的人拒絕其神信仰及公義行為的教訓。
耶穌說:「我對你們說地上的事,你們尚且不信,若說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約 3:12 我們必須接受聖經在其所論及的一切事上都是無誤的權威。
否則,它就不是上帝的話。
若任何人或任何團體,有權力,以權威的方式告訴我們,上帝的話的意思是甚麼,我們就不如將寫整本聖經的任務交給他們了。
人(無論他是神家,科學家,或甚麼人)若堅持他的話解釋聖經,具有權威性,他就是尋求要成為上帝。


我們並不對上帝藉著祂的受造之物說話提出任何質疑,但是這樣的啟示絕不可以認為與祂寫下的啟示,具有相等的清晰與權威,尤其它常為一些犯錯誤人類的者加以解釋。
他們當中許多根本不相信聖經。
其實聖經根本不需要解釋,因為上帝能夠精確地講出祂的意思。
它只要人照所寫的意思去讀,相信,順從就好了。
這在其宗教與實際生活教訓上及其豐富的各種資料上,都同樣為真。


同樣的,我們也要承認上帝的世界必須與上帝的話永遠是一致的,因為二者的作者是同一位。
並且,「祂不能違背祂自己」提摩太後書2:13,
上帝在大自然的啟示,常能將祂的話更詳細的說明,但是,祂寫下的啟示必定總是告訴及激發我們對大自然的解釋。


有了這些前提警告我們,不久我們就會明白,聖經中包括了許多講到到上帝的確藉著祂所造之物向我們說話,比如下面的經文: 「你且問走獸,走獸必指教你;又問空中的飛鳥,飛鳥必告訴你;或與地說話,地必指教你;海中的魚也必向你說明。」約伯記 12:7,8
「藉他的靈使天有妝飾;他的手刺殺快蛇。
看哪,這不過是神工作的些微;我們所聽於祂的是何等細微的聲音! 祂大能的雷聲誰能明透呢?」約伯記 26:13,14
「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這日到那日發出言語;這夜到那夜傳出知識。」詩篇 19:1,2
「諸天表明祂的公義;萬民看見祂的榮耀。」詩篇 97:6
「然而為自己未嘗不顯出證據來,就如常施恩惠,從天降雨,賞賜豐年,叫你們飲食飽足,滿心喜樂。」使徒行傳 14:17
「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神,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也不用人手所服事,好像缺少甚麼;自己倒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他從一本(本:有古卷是血脈)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並且預先定准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要叫他們尋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實祂離我們各人不遠;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
就如你們作詩的,有人說:「我們也是祂所生的。」使徒行傳 17:24-28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馬書 1:20
這些及其它類似的經文,清楚顯明,上帝已經藉著祂的創造之物向人說話。
所以,適當地使用科學及工程科學技不僅會幫助執行伊甸園中的命令,更可以教導我們更多認識偉大創造主上帝及祂的創造大工。


因此,上帝在大自然中的啟示,必定總是補充與證實聖經的啟示。
它不可用來改正或解釋聖經。
若其間有明顯的矛盾,一個無法藉科學與聖經中有關的資料去解決的矛盾之時,就該以寫下來的上帝的聖言為準。


此處不是證明聖經無誤的地方。
但是對心思開明的研究者,有一些使人無法駁倒,不得不接受的著作,及許多講到這方面的作品可讀。
在本書的研究中,我們假設聖經完全真實,具有權威性。


有了這項假設,很快就可清楚看明,許多聖經論到科學的話,不僅與已知的科學的資料相吻合,並且,它們甚至常預指科學的各項發現。
雖然聖經不是一本科學教科學書,但在科學的基本原則上,其所說的卻是權威。
而且,何時聖經講到科學的細節,也都正確。


這些方面,本書將在以後各章研究與討論。


————————————————
注一:Victor F, Weisskoph, "The Frontiers and Limits of Science,", American Scientist 65(July-Aug 1977):405
注二:Lewis Thomas, "On Science and Uncertainty, "Discover 1 (oct, 1980): 59
注三:Lewis Thomas, "On the Uncertainty of Science, " Key Reporter 46 (Autumn 1980): 2
注四:同上。
注五:Henry M. Morris著Men of Science-Men of God (San Diego: Creation-Life, 1982)中載有六十五位歷史上相信聖經的偉大科學家的傳略與見證。
注六:Stanley D. Beck, "Natural Science and Creationist Theology", Bioscience 32(oct 1982): 739注七:同上。
注八:Beck: "Natural Science, " p.739
注九:參見本書第四章。
注十:An American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1st ed.,s.v."science". The first deition of Webster's famous dictionary was published in 1828.
注十一:Beck: "Natural Science, " p.740
注十二:WAter M. Pitch, "The Challenges to Darwinismsince the Last Centennial kand the Impact of Molecular Studies." Evolution 36. no. 6(1982):1138-1139.See also Henry M. Morris, "The Splendid Faith of the Evolutionist, " Acts and Facts (Sept,1982), 4 pp.
注十三:C.A. Row, Christian Theism (London: Thomas Whittaker, 1880), p.99
注十四:同上,p.50
注十五:Encyclpaedia Britannica, 1949 ed. s.v."Casuality, or Causation," by Abrahum Wolf.
注十六:同上,p.62
注十七:參見本書第七章對熱力的討論。

發表日期2009/10/11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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