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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六記》第三卷 坎坷記/坎坷記愁
012 亞塞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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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6/22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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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坎坷何為乎來哉?
往往皆自作孽耳,余則非也,多情重諾,爽直不羈,轉因之為累。
況吾父稼夫公慷慨豪俠,急人之難、成人之事、嫁人之女、撫人之兒,指不勝屈,揮金如土,多為他人。
余夫婦居家,偶有需用,不免典質。
始則移東補西,繼則左支右絀。
諺云:「處家人情,非錢不行。」
先起小人之議,漸招同室之譏。
「女子無才便是德」,真千古至言也!
余雖居長而行三,故上下呼芸為「三娘」。
後忽呼為「三太太」,始而戲呼,繼成習慣,甚至尊卑長幼,皆以「三太太」呼之,此家庭之變機歟?
乾隆乙巳,隨侍吾父於海寧官舍。
芸於吾家書中附寄小函,吾父曰:「媳婦既能筆墨,汝母家信付彼司之。」
後家庭偶有閑言,吾母疑其述事不當,乃不令代筆。
吾父見信非芸手筆,詢余曰:「汝婦病耶?」
余即作札問之,亦不答。
久之,吾父怒曰:「想汝婦不屑代筆耳!」
迨余歸,探知委曲,欲為婉剖,芸急止之曰:「寧受責於翁,勿失歡於姑也。」
竟不自白。

庚戌之春,予又隨侍吾父於邗江幕中,有同事俞孚亭者挈眷居焉。
吾父謂孚亭曰:「一生辛苦,常在客中,欲覓一起居服役之人而不可得。兒輩果能仰體親意,當於家鄉覓一人來,庶語音相合。」
孚亭轉述於余,密札致芸,倩媒物色,得姚氏女。
芸以成否未定,未即稟知吾母。
其來也,托言鄰女為嬉游者,及吾父命余接取至署,芸又聽旁人意見,托言吾父素所合意者。
吾母見之曰:「此鄰女之嬉游者也,何娶之乎?」
芸遂並失愛於姑矣。

壬子春,余館真州。
吾父病於邗江,余往省,亦病焉。
余弟啟堂時亦隨侍。
芸來書曰:「啟堂弟曾向鄰婦借貸,倩芸作保,現追索甚急。」
余詢啟堂,啟堂轉以嫂氏為多事,余遂批紙尾曰:「父子皆病,無錢可償,俟啟弟歸時,自行打算可也。」
未幾,病皆愈,余仍往真州。
芸覆書來,吾父拆視之,中述啟弟鄰項事,且云:「令堂以老人之病皆由姚姬而起,翁病稍痊,宜密囑姚托言思家,妾當令其家父母到場接取。實彼此卸責之計也。」
吾父見書怒甚,詢啟堂以鄰項事,答言不知,遂札飭余曰:「汝婦背夫借債,讒謗小叔,且稱姑曰令堂,翁曰老人,悖謬之甚!我已專人持札回蘇斥逐,汝若稍有人心,亦當知過!」
余接此札,如聞青天霹靂,即肅書認罪,覓騎遄歸,恐芸之短見也。
到家述其本末,而家人乃持逐書至,歷斥多過,言甚決絕。
芸泣曰:「妾固不合妄言,但阿翁當恕婦女無知耳。」
越數日,吾父又有手諭至,曰:「我不為已甚,汝攜婦別居,勿使我見,免我生氣足矣。」
乃寄芸於外家,而芸以母亡弟出,不願往依族中,幸友人魯半舫聞而憐之,招余夫婦往居其家蕭爽樓。

越兩載,吾父漸知始末,適余自嶺南歸,吾父自至蕭爽樓,謂芸曰:「前事我已盡知,汝盍歸乎?」
余夫婦欣然,仍歸故宅,骨肉重圓。
豈料又有憨園之孽障耶!

芸素有血疾,以其弟克昌出亡不返。
母金氏復念子而病沒,悲傷過甚所致。
自識憨園,年餘未發,余方幸其得良藥。
而憨為有力者奪去,以千金作聘,且許養其母。
佳人已屬沙叱利矣!
余知之而未敢言也,及芸往探始知之,歸而嗚咽,謂余曰:「初不料憨之薄情乃爾也!」
余曰:「卿自情癡耳,此中人何情之有哉?況錦衣玉食者,未必能安於荊釵布裙也,與其後悔,莫若無成。」
因撫慰之再三。
而芸終以受愚為恨,血疾大發,牀席支離,刀圭無效,時發時止,骨瘦形銷。
不數年而逋負日增,物議日起,老親又以盟妓一端,憎惡日甚,余則調停中立,已非生人之境矣。

芸生一女名青君,時年十四,頗知書,且極賢能,質釵典服,幸賴辛勞。
子名逢森,時年十二,從師讀書。
余連年無館,設一書畫鋪於家門之內,三日所進,不敷一日所出,焦勞困苦,竭蹷時形。
隆冬無裘,挺身而過,青君亦衣單股栗,猶強曰:「不寒。」
因是芸誓不醫藥。
偶能起牀,適余有友人周春煦,自福郡王幕中歸,倩人繡《心經》一部,芸念繡經可以消災降福,且利其繡價之豐,竟繡焉。
而春煦行色匆匆,不能久待,十日告成,弱者驟勞,致增腰酸頭暈之疾。
豈知命薄者,佛亦不能發慈悲也!
繡經之後,芸病轉增,喚水索湯,上下厭之。
有西人賃屋於余畫鋪之左,放利債為業,時倩余作畫,因識之。
友人某向渠借五十金,乞余作保,余以情有難卻,允焉,而某竟挾資遠遁。
西人惟保是問,時來饒舌,初以筆墨為抵,漸至無物可償。
歲底吾父家居,西人索債,咆哮於門。
吾父聞之,召余訶責曰:「我輩衣冠之家,何得負此小人之債!」正剖訴間,適芸有自幼同盟姊錫山華氏,知其病,遣人問訊。
堂上誤以為憨園之使,因愈怒曰:「汝婦不守閨訓,結盟娼妓;汝不思習上,濫伍小人。若置汝死地,情有不忍。姑寬三日限,速自為計,遲必首汝逆矣!」

芸聞而泣曰:「親怒如此,皆我罪孽。妾死君行,君必不忍;妾留君去,君必不捨。姑密喚華家人來,我強起問之。」
因令青君扶至房外,呼華使問曰:「汝主母特遺來耶?抑便道來耶?」
曰:「主母久聞夫人臥病,本欲親來探望,因從未登門,不敢造次,臨行囑咐,倘夫人不嫌鄉居簡褻,不妨到鄉調養,踐幼時燈下之言。」
蓋芸與同繡日,曾有疾病相扶之誓也。
因囑之曰:「煩汝速歸,稟知主母,於兩日後放舟密來。」

其人既退,謂余曰:「華家盟姊情逾骨肉,君若肯至其家,不妨同行,但兒女攜之同往既不便,留之累親又不可,必於兩日內安頓之。」

時余有表兄王藎臣一子名韞石,願得青君為媳婦。
芸曰:「聞王郎懦弱無能,不過守成之子,而王又無成可守。
幸詩禮之家,且又獨子,許之可也。」
余謂藎臣曰:「吾父與君有渭陽之誼,欲媳青君,諒無不允。但待長而嫁,勢所不能。余夫婦往錫山後,君即稟知堂上,先為童媳,何如?」
藎臣喜曰:「謹如命」。
逢森亦托友人夏揖山轉薦學貿易。

安頓已定,華舟適至,時庚申之臘二十五日也。
芸曰:「孑然出門,不惟招鄰里笑,且西人之項無著,恐亦不放,必於明日五鼓悄然而去。」
余曰:「卿病中能冒曉寒耶?」
芸曰:「死生有命,無多慮也。」
密稟吾父,亦以為然。
是夜先將半肩行李挑下船,令逢森先臥。
青君泣於母側,芸囑曰:「汝母命苦,兼亦情癡,故遭此顛沛,幸汝父待我厚,此去可無他慮。兩三年內,必當佈置重圓。汝至汝家須盡婦道,勿似汝母。汝之翁姑以得汝為幸,必善視汝。所留箱籠什物,盡付汝帶去。汝弟年幼,故未令知,臨行時托言就醫,數日即歸,俟我去遠,告知其故,稟聞祖父可也。」
旁有舊嫗,即前卷中曾賃其家消暑者,願送至鄉,故是時陪傍在側,拭淚不已。
將交五鼓,暖粥共啜之。
芸強顏笑曰:「昔一粥而聚,今一粥而散,若作傳奇,可名《吃粥記》矣。」
逢森聞聲亦起,呻曰:「母何為?」
芸曰:「將出門就醫耳。」
逢森曰:「起何早?」
曰:「路遠耳。
汝與姊相安在家,毋討祖母嫌。
我與汝父同往,數日即歸。」
雞聲三唱,芸含淚扶嫗,啟後門將出,逢森忽大哭曰:「噫,我母不歸矣!」
青君恐驚人,急掩其口而慰之。
當是時,余兩人寸腸已斷,不能復作一語,但止以「勿哭」而已。
青君閉門後,芸出巷十數步,已疲不能行,使嫗提燈,余背負之而行。
將至舟次,幾為邏者所執,幸老嫗認芸為病女,余為婿,且得舟子,皆華氏工人,聞聲接應,相扶下船。
解纜後,芸始放聲痛哭。
是行也,其母子已成永訣矣!

華名大成,居無錫之東高山,面山而居,躬耕為業,人極樸誠,其妻夏氏,即芸之盟姊也。
是日午未之交,始抵其家。
華夫人已倚門而待,率兩小女至舟,相見甚歡,扶芸登岸,款待慇懃。
四鄰婦人孺子哄然入室,將芸環視,有相問訊者,有相憐惜者,交頭接耳,滿室啾啾。
芸謂華夫人曰:「今日真如漁父入桃源矣。」
華曰:「妹莫笑,鄉人少所見多所怪耳。」
自此相安度歲。

至元宵,僅隔兩旬而芸漸能起步,是夜觀龍燈於打麥場中,神情態度漸可復元。
余乃心安,與之私議曰:「我居此非計,欲他適而短於資,奈何?」
芸曰:「妾亦籌之矣。君姊丈范惠來,現於靖江鹽公堂司會計,十年前曾借君十金,適數不敷,妾典釵湊之,君憶之耶?」
余曰:「忘之矣。」
芸曰:「聞靖江去此不遠,君盍一往?」
余如其言。

時天頗暖,織絨袍嗶嘰短褂,猶覺其熱,此辛酉正月十六日也。
是夜宿錫山客旅,賃被而臥。
晨起趁江陰航船,一路逆風,繼以微雨。
夜至江陰江口,春寒徹骨,沽酒禦寒,囊為之罄。
躊躇終夜,擬卸襯衣質錢而渡。
十九日,北風更烈,雪勢猶濃,不禁慘然淚落,暗計房資渡費,不敢再飲。
正心寒股栗間,忽見一老翁,草鞋氈笠負黃包,入店,以目視余,似相識者。
余曰:「翁非泰州曹姓耶?」
答曰:「然。我非公,死填溝壑矣!今小女無恙,時誦公德。不意今日相逢,何逗留於此?」
蓋余幕泰州時,有曹姓,本微賤,一女有姿色,已許婿家,有勢力者放債謀其女,致涉訟,余從中調護,仍歸所許。
曹即投入公門為隸,叩首作謝,故識之。
余告以投親遇雪之由,曹曰:「明日天晴,我當順途相送。」
出錢沽酒,備極款洽。
二十日,曉鐘初動,即聞江口喚渡聲,余驚起,呼曹同濟。
曹曰:「勿急,宜飽食登舟。」
乃代償房飯錢,拉余出沽。
余以連日逗留,急欲趕渡,食不下咽,強啖麻餅兩枚。
及登舟,江風如箭,四肢發戰。
曹曰:「聞江陰有人縊於靖,其妻雇是舟而往,必俟雇者來始渡耳。」
枵腹忍寒,午始解纜。
至靖,暮煙四合矣。
曹曰:「靖有公堂兩處,所訪者城內耶?城外耶?」
余踉蹌隨其後,且行且對曰:「實不知其內外也。」
曹曰:「然則且止宿,明日往訪耳。」
進旅店,鞋襪已為泥淤濕透,索火烘之,草草飲食,疲極酣睡。
晨起,襪燒其半,曹又代償房飯錢。
訪至城中,惠來尚未起,聞余至,披衣出,見余狀驚曰:「舅何狼狽至此?」
余曰:「姑勿問,有銀乞借二金,先遣送我者。」
惠來以番銀二圓授余,即以贈曹。
曹力卻,受一圓而去。
余乃歷述所遭,並言來意。
惠來曰:「郎舅至戚,即無宿逋,亦應竭盡綿力,無如航海鹽船新被盜,正當盤帳之時,不能挪移豐贈,當勉措番銀二十圓,以償舊欠,何如?」
余本無奢望,遂諾之。

留住兩日,天已晴暖,即作歸計。
二十五日,乃回華宅。
芸曰:「君遇雪乎?」
余告以所苦。
因慘然曰:「雪時,妾以為君抵靖,乃尚逗留江口。幸遇曹老,絕處逢生,亦可謂吉人天相矣。」
越數日,得青君信,知逢森已為揖山薦引入店,藎臣請命於吾父,擇正月二十四日將伊接去。
兒女之事粗能了了,但分離至此,令人終覺慘傷耳。

二月初,日暖風和,以靖江之項薄備行裝,訪故人胡肯堂於邗江鹽署,有貢局眾司事公延入局,代司筆墨,身心稍定。
至明年壬戌八月,接芸書曰:「病體全瘳,惟寄食於非親非友之家,終覺非久長之策,願亦來邗,一睹平山之勝。」
余乃賃屋於邗江先春門外,臨河兩椽,自至華氏接芸同行。
華夫人贈一小奚奴曰阿雙,幫司炊爨,並訂他年結鄰之約。

時已十月,平山淒冷,期以春遊。
滿望散心調攝,徐圖骨肉重圓。
不滿月,而貢局司事忽裁十有五人,余係友中之友,遂亦散閑。
芸始猶百計代余籌畫,強顏慰藉,未嘗稍涉怨尤。
至癸亥仲春,血疾大發。
余欲再至靖江作將伯之呼,芸曰:「求親不如求友。」
余曰:「此言雖是,親友雖關切,現皆閑處,自顧不遑。」
芸曰:「幸天時已暖,前途可無阻雪之慮,願君速去速回,勿以病人為念。君或體有不安,妾罪更重矣。」
時已薪水不繼,余佯為雇騾以安其心,實則囊餅徒步,且食且行。
向東南,兩渡叉河,約八、九十里,四望無村落。
至更許,但見黃沙漠漠,明星閃閃,得一土地祠,高約五尺許,環以短牆,植以雙柏,因向神叩首,祝曰:「蘇州沈某投親失路至此,欲假神祠一宿,幸神憐佑!」
於是移小石香爐於旁,以身探之,僅容半體。
以風帽反戴掩面,坐半身於中,出膝於外,閉目靜聽,微風蕭蕭而已。
足疲神倦,昏然睡去。
及醒,東方已白,短牆外忽有步語聲,急出探視,蓋土人趕集經此也。
問以途,曰:「南行十里即泰興縣城,穿城向東南,十里一土墩,過八墩即靖江,皆康莊也。」
余乃反身,移爐於原位,叩首作謝而行。
過泰興,即有小車可附。申刻抵靖。投刺焉。
良久,司閽者曰:「范爺因公往常州去矣。」
察其辭色,似有推托,余詰之曰:「何日可歸?」
曰:「不知也。」
余曰:「雖一年亦將待之。」
閽者會余意,私問曰:「公與范爺嫡郎舅耶?」
余曰:「苟非嫡者,不待其歸矣。」
閽者曰:「公姑待之。」
越三日,乃以回靖告,共挪二十五金。

雇騾急返,芸正形容慘變,咻咻涕泣。
見余歸,卒然曰:「君知昨午阿雙捲逃乎?倩人大索,今猶不得。
失物小事,人係伊母臨行再三交托,今若逃歸,中有大江之阻,已覺堪虞,倘其父母匿子圖詐,將奈之何?且有何顏見我盟姊?」
余曰:「請勿急,卿慮過深矣。匿子圖詐,詐其富有也,我夫婦兩肩擔一口耳,況攜來半載,授衣分食,從未稍加撲責,鄰里咸知。此實小奴喪良,乘危竊逃。華家盟姊贈以匪人,彼無顏見卿,卿何反謂無顏見彼耶?今當一面呈縣立案,以杜後患可也。」
芸聞余言,意似稍釋。
然自此夢中囈語,時呼「阿雙逃矣」,或呼「憨何負我」,病勢日以增矣。

余欲延醫診治,芸阻曰:「妾病始因弟亡母喪,悲痛過甚,繼為情感,後由忿激,而平素又多過慮,滿望努力做一好媳婦,而不能得,以至頭眩、怔忡諸症畢備,所謂病入膏肓,良醫束手,請勿為無益之費。憶妾唱隨二十三年,蒙君錯愛,百凡體恤,不以頑劣見棄,知己如君,得婿如此,妾已此生無憾!若布衣暖,菜飯飽,一室雍雍,優游泉石,如滄浪亭、蕭爽樓之處境,真成煙火神仙矣。
神仙幾世才能修到,我輩何人,敢望神仙耶?強而求之,致干造物之忌,即有情魔之擾。
總因君太多情,妾生薄命耳!」
因又嗚咽而言曰:「人生百年,終歸一死。今中道相離,忽焉長別,不能終奉箕帚、目睹逢森娶婦,此心實覺耿耿。」
言已,淚落如豆。
余勉強慰之曰:「卿病八年,懨懨欲絕者屢矣,今何忽作斷腸語耶?」
芸曰:「連日夢我父母放舟來接,閉目即飄然上下,如行雲霧中,殆魂離而軀殼存乎?」
余曰:「此神不收舍,服以補劑,靜心調養,自能安痊。」
芸又唏噓曰:「妾若稍有生機─線,斷不敢驚君聽聞。
今冥路已近,苟再不言,言無日矣。
君之不得親心,流離顛沛,皆由妾故,妾死則親心自可挽回,君亦可免牽掛。堂上春秋高矣,妾死,君宜早歸。如無力攜妾骸骨歸,不妨暫厝於此,待君將來可耳。願君另續德容兼備者,以奉雙親,撫我遺子,妾亦瞑目矣。」

言至此,痛腸欲裂,不覺慘然大慟。
余曰:「卿果中道相捨,斷無再續之理,況『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耳。」
芸乃執余手而更欲有言,僅斷續疊言「來世」二字,忽發喘口噤,兩目瞪視,千呼萬喚已不能言。
痛淚兩行,涔涔流溢。
既而喘漸微,淚漸乾,一靈縹緲,竟爾長逝!時嘉慶癸亥三月三十日也。
當是時,孤燈一盞,舉目無親,兩手空拳,寸心欲碎。
綿綿此恨,曷其有極!

承吾友胡省堂以十金為助,余盡室中所有,變賣一空,親為成殮。
嗚呼!芸一女流,具男子之襟懷才識。
歸吾門後,余日奔走衣食,中饋缺乏,芸能纖悉不介意。
及余家居,惟以文字相辯析而已。
卒之疾病顛連,賚恨以沒,誰致之耶?
余有負閨中良友,又何可勝道哉!
奉勸世間夫婦,固不可彼此相仇,亦不可過於情篤。
話云:「恩愛夫妻不到頭。」
如余者,可作前車之鑒也。

回煞之期,俗傳是日魂必隨煞而歸,故居中鋪設一如生前,且須鋪生前舊衣於牀上,置舊鞋於牀下,以待魂歸瞻顧,吳下相傳謂之「收眼光」。
延羽士作法,先召於牀而後遣之,謂之「接眚」。
邗江俗例,設酒肴於死者之室,一家盡出,謂之「避眚」。
以故有因避被竊者。
芸娘眚期,房東因同居而出避,鄰家囑余亦設肴遠避。
余冀魄歸一見,姑漫應之。
同鄉張禹門諫余曰:「因邪入邪,宜信其有,勿嘗試也。」
余曰:「所以不避而待之者,正信其有也。」
張曰:「回煞犯煞,不利生人,夫人即或魂歸,業已陰陽有間,竊恐欲見者無形可接,應避者反犯其鋒耳。」
時余癡心不昧,強對曰:「死生有命。君果關切,伴我何如?」
張曰:「我當於門外守之,君有異見,一呼即入可也。」
余乃張燈入室,見鋪設宛然而音容已杳,不禁心傷淚湧。
又恐淚眼模糊失所欲見,忍淚睜目,坐牀而待。
撫其所遺舊服,香澤猶存,不覺柔腸寸斷,冥然昏去。
轉念待魂而來,何遽睡耶?
開目四視,見席上雙燭青燄熒熒,縮光如豆,毛骨悚然,通體寒栗。
因摩兩手擦額,細矚之,雙燄漸起,高至尺許,紙裱頂格幾被所焚。
余正得借光四顧間,光忽又縮如前。
此時心舂股栗,欲呼守者進觀,而轉念柔魂弱魄,恐為盛陽所逼,悄呼芸名而祝之,滿室寂然,一無所見,既而燭燄復明,不復騰起矣。
出告禹門,服余膽壯,不知余實一時情癡耳。

芸沒後,憶和靖「妻梅子鶴」語,自號梅逸。
權葬芸於揚州西門外之金桂山,俗呼郝家寶塔。
買一棺之地,從遺言寄於此。
攜木主還鄉,吾母亦為悲悼,青君、逢森歸來,痛哭成服。
啟堂進言曰:「嚴君怒猶未息,兄宜仍往揚州,俟嚴君歸里,婉言勸解,再當專札相招。」
余遂拜母別子女,痛哭一場,復至揚州,賣畫度日。
因得常哭於芸娘之墓,影單形隻,備極淒涼,且偶經故居,傷心慘目。
重陽日,鄰塚皆黃,芸墓獨青,守墳者曰:「此好穴場,故地氣旺也。」
余暗祝曰:「秋風已緊,身尚衣單,卿若有靈,佑我圖得一館,度此殘年,以持家鄉信息。」
未幾,江都幕客章馭庵先生欲回浙江葬親,倩余代庖三月,得備禦寒之具。
封篆出署,張禹門招寓其家。
張亦失館,度歲艱難,商於余,即以餘資二十金傾囊借之,且告曰:「此本留為亡荊扶柩之費,一俟得有鄉音,償我可也。」
是年即寓張度歲,晨占夕卜,鄉音殊杳。

至甲子三月,接青君信,知吾父有病。
即欲歸蘇,又恐觸舊忿。
正趑趄觀望間,復接青君信,始痛悉吾父業已辭世。
刺骨痛心,呼天莫及。
無暇他計,即星夜馳歸,觸首靈前,哀號流血。
嗚呼!
吾父一生辛苦,奔走於外。
生余不肖,既少承歡膝下,又未侍藥牀前,不孝之罪何可逭哉!吾母見余哭,曰:「汝何此日始歸耶?」
余曰:「兒之歸,幸得青君孫女信也。」
吾母目余弟婦,遂默然。
余入幕守靈至七,終無一人以家事告,以喪事商者。
余自問人子之道已缺,故亦無顏詢問。

一日,忽有向余索逋者登門饒舌,余出應曰:「欠債不還,固應催索,然吾父骨肉未寒,乘凶追呼,未免太甚。」
中有一人私謂余曰:「我等皆有人招之使來,公且避出,當向招我者索償也。」
余曰:「我欠我償,公等速退!」
皆唯唯而去。
余因呼啟堂諭之曰:「兄雖不肖,並未作惡不端,若言出嗣降服,從未得過纖毫嗣產,此次奔喪歸來,本人子之道,豈為爭產故耶?大丈夫貴乎自立,我既一身歸,仍以一身去耳!」
言已,返身入幕,不覺大慟。
叩辭吾母,走告青君,行將出走深山,求赤松子於世外矣。

青君正勸阻間,友人夏南熏字淡安、夏逢泰字揖山兩昆季尋蹤而至,抗聲諫余曰:「家庭若此,固堪動忿,但足下父死而母尚存,妻喪而子未立,乃竟飄然出世,於心安乎?」
余曰:「然則如之何?」
淡安曰:「奉屈暫居寒舍,聞石琢堂殿撰有告假回籍之信,盍俟其歸而往謁之?其必有以位置君也。」
余曰:「凶喪未滿百日,兄等有老親在堂,恐多未便。」
揖山曰:「愚兄弟之相邀,亦家君意也。足下如執以為不便,西鄰有禪寺,方丈僧與余交最善,足下設榻於寺中,何如?」
余諾之。
青君曰:「祖父所遺房產,不下三、四千金,既已分毫不取,豈自己行囊亦捨去耶?我往取之,徑送禪寺父親處可也。」
因是於行囊之外,轉得吾父所遺圖書、硯台、筆筒數件。

寺僧安置予於大悲閣。
閣南向,向東設神像,隔西首一間,設月窗,緊對佛龕,中為作佛事者齋食之地。
余即設榻其中,臨門有關聖提刀立像,極威武。
院中有銀杏一株,大三抱,蔭覆滿閣,夜靜風聲如吼。
揖山常攜酒果來對酌,曰:「足下一人獨處,夜深不寐,得無畏怖耶?」
余曰:「僕一生坦直,胸無穢念,何怖之有?」
居未幾,大雨傾盆,連宵達旦三十餘天,時慮銀杏折枝,壓梁傾屋。
賴神默佑,竟得無恙。
而外之牆坍屋倒者不可勝計,近處田禾俱被漂沒。
余則日與僧人作畫,不見不聞。
七月初,天始霽,揖山尊人號蓴薌,有交易赴崇明,偕余往,代筆書券得二十金。
歸,值吾父將安葬,啟堂命逢森向余曰:「叔因葬事乏用,欲助一、二十金。」
余擬傾囊與之,揖山不允,分幫其半。
余即攜青君先至墓所,葬既畢,仍返大悲閣。
九月杪,揖山有田在東海永寨沙,又偕余往收其息。
盤桓兩月,歸已殘冬,移寓其家雪鴻草堂度歲。
真異姓骨肉也。

乙丑七月,琢堂始自都門回籍。
琢堂名韞玉,字執如,琢堂其號也,與余為總角交。
乾隆庚戌殿元,出為四川重慶守。
白蓮教之亂,三年戎馬,極著勞績。
及歸,相見甚歡,旋於重九日挈眷重赴四川重慶之任,邀余同往。
余即叩別吾母於九妹倩陸尚吾家,蓋先君故居已屬他人矣。
吾母囑曰:「汝弟不足恃,汝行須努力。重振家聲,全望汝也!」
逢森送余至半途,忽淚落不已,因囑勿送而返。
舟出京口,琢堂有舊交王惕夫孝廉在淮揚鹽署,繞道往晤,余與偕往,又得一顧芸娘之墓。
返舟由長江溯流而上,一路遊覽名勝。
至湖北之荊州,得升潼關觀察之信,遂留余與其嗣君敦夫眷屬等,暫寓荊州,琢堂輕騎減從至重慶度歲,遂由成都歷棧道之任。
丙寅二月,川眷始由水路往,至樊城登陸。
途長費短,車重人多,斃馬折輪,備嘗辛苦。
抵潼關甫三月,琢堂又升山左廉訪,清風兩袖,眷屬不能偕行,暫借潼川書院作寓。
十月杪,始支山左廉俸,專人接眷。
附有青君之書,駭悉逢森於四月間夭亡。
始憶前之送余墮淚者,蓋父子永訣也。
嗚呼!芸僅一子,不得延其嗣續耶!琢堂聞之,亦為之浩嘆,贈余一妾,重入春夢。
從此擾擾攘攘,又不知夢醒何時耳。

發表日期2009/7/6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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