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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第01章
015 孟加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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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第壹章 (體道)



【原文】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
  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
  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
  玄之又玄,眾妙之門。

【譯文】
  取道於尋常可得的道,所得的道不是永恆的道;取名於尋常可得的名,所得的名不是永恆的名。取名于無名,就好比宇宙的初始;取名于有名,是萬物得以化生的根本。所以,通常要不作欲望趨求,以便觀察那無以名狀的微妙;通常又要持有欲望趨求,以便觀察那成名化物的極致。這兩方面是同一行為體的不同顯現,同樣深及于行為體的幽深內殿。在這同樣深及幽深的兩者之間作不斷深入的往返周行,就是一切行為動作的微妙法門。

【解釋】
  〈1〉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道可道"、"名可名"均為動賓結構,有"蹈於可道"、"名於可名"之義,前一"道"、"名"用如動詞作"取道"、"取名"解。類似用法如《史記‧項羽本紀》之"從酈山下,道芷陽間行";《韓非子‧十過》之"有玄鶴六道南來";《荀子‧天問》之"君子道其常,而小人記其功";《莊子‧知北遊》之"何從何道則得道?"(義即:道何道則得道?);《老子》之"可名於大"、"可名於小"等。"取道"即踏上某一"道路"或循行於某一"道路",喻指選取某一行為方式或某一方法與渠道,"取名"是指行為體自我調整以使自己的存在狀態與某謂詞表述或某通名相對應。取某名或名於某名標示著行為體一系列的狀況演變(例如某人曾名為"男孩"、"三好生"、"碩士"、"帥哥"、"好職員"、"黨員"、"辦公室主任"、"經理"、"受賄嫌疑人"、"囚徒"等),並不僅僅是換上了一個稱謂而已。所謂的"可道"、"可名"即"尋常可得的道"、"尋常可得的名",是指我們可以(像對待"應用軟體"一樣)能動地予以選擇取捨的行為方式、行為情狀;所謂的"常道"、"常名"則是指行為體履歷一切事件叢林都值得恒常奉行的行為方式、行為情狀。我們恒常奉行不可或離的東西通常不是我們可取可舍的東西,我們可取可舍的東西通常不是我們恒常奉行不可或離的東西,故有"常者不可,可者不常"之說(王夫之《老子衍》)。對於行為體來說,蹈于何道則得何道,名于何名則駐何名。文句即"取道於尋常可得的道,所得的道不是永恆的道;取名於尋常可得的名,所得的名不是永恆的名"之義。老子以此表明他的道論將要提出並探討一個非同尋常的行為方式、行為情狀。這個非同尋常的行為方式即他所說的"大道"、"常道"或"天道",這個非同尋常的行為情狀即他所說的"無名"、"混沌"或"慈"。
  〈2〉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
  "無名"即沒有與某具體的謂詞表述(或通名)相對應的確定"名狀"的"混沌"。"混沌"是天、地、神、人具體分化之前的宇宙初始態,所以說"無名,天地之始"。"有名"即有對應於某具體的謂詞表述(或通名)的確定"名狀"的具體存在(借助於這些謂詞表述,我們知道這些具體存在處於怎樣的具體狀態)。名於某名是存在出離混沌演化為具體性狀物而物化的肇始,是萬物得以從混沌化生、具體存在之成其為具體的根本,所以說"有名,萬物之母"。
  本句緊承上句,顯示在"取名"問題上,名于無名與名于有名所代表的不同生存境地,它說明:取名于無名,就好比宇宙的初始(具有化生事業功果的無限潛能);取名于有名,是萬物得以化生的根本。老子說"物壯則老,謂之不道",他拒絕物化,所以他貶斥"名可名"而崇尚"無名"。
  〈3〉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
  "無欲"即無求於"可道"、"可名","有欲"即有求於"可道"、"可名"。"妙"即無以名狀的、超越於機巧所可模擬的、活脫脫的柔弱靈動性,"徼" 即運行之邊際,是成名化物的極致。"無名"有無以名狀的"妙","有名"有成名化物的"徼"。"妙"是難以模擬把捉的不確定性的極點,"徼"是可加窮究的確定性的邊際。"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的說法說明了欲望趨求對"名狀"的主導作用,顯示了行為取態的某種能動境界。一般的行為體總是處於一定的"妙"、"徼"之間(即確定性與不確定性之間),並隨行為取向(欲)的不同而因應調整。
  〈4〉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
   "此兩者"即所觀的"妙"與"徼"。混成的、無以名狀的"妙"與展開的、成名化物的"徼"是同一行為體在無為、有為兩方面的不同顯現。"妙"作為不確定性的極點代表著行為體靈動取態的活力,"徼"作為確定性的邊際界定了行為體取態與活動的範圍,它們共同體現了行為體最為根本的生存特徵,代表著深及于系統幽深內殿的整體"德能",所以說"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玄"即"幽深"之義)。
  〈5〉玄之又玄,眾妙之門。
  "妙"為一"玄","徼"也為一"玄"--即上文"同謂之玄"。"玄之又玄"即在"妙"、"徼"兩極之間的往返周行,也就是"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的動態迴圈,以及這一迴圈的深化提高。無欲時觀"妙"有助於行為體獲得廣泛的行進能動性,有欲時觀"徼"有助於行為體知道某一行動展開是否已足以夠取目標或是否已走到極限,這使他懂得知止而返。"玄之又玄"是兩者的完滿統一,它既有助於行為體在從容猶豫中因"觀妙"而尋路出擊,又有助於行為體在出擊的行動展開中"觀徼"知返,或另闢蹊徑。所以,"玄之又玄"不愧是一切行為動作的微妙法門,是行為與決策的基本程式,事件叢林之旅的在途規範。老子道論所確立的理想範式就是這"玄之又玄"的推衍展開,所希求的進道歷程就是這"玄之又玄"的深化提高。

【評析】
  本章指出了行為方式(道)、生存狀況(名)、行為動機(欲)之間的關聯,提出了作為事物叢林之旅的基本在途規範的"玄之又玄"之道,並把它推為"眾妙之門"而作為道論的總綱、總道。
  不難理解,道論的基本問題就是要考察道、名、欲的關聯,就是要解答道何道、名何名、欲何欲的問題。我們常常是為了要致所欲之"徼"而契道、名之" 妙"。有關如何轉換行為方式,以及轉換成怎樣的行為方式的問題就構成了道論的"取道"問題。有關如何調整自身的"名狀",以及如何對待所取的名的問題就構成了道論的"取名"問題。有關如何確定行動目標的問題則構成了道論的"取欲"問題。老子道論就是對那些希望在取道、取名、取欲問題上獲得能動自如的調協能力的行為者而說的,他要向這些潛在的聽者顯示不同的取道、取名、取欲對應于不同的生存結果而勸導他們應該怎樣取道、取名、取欲。這些問題就構成了道論的基本內容。作為道論的首章,本章基本上奠定了那種要道非同尋常之大道,並為一切事件叢林之旅的行為運作探得"眾妙之門"的宏偉氣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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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9/11/19 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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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萬道。歸一返無。無道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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