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道德經》第09章
015 孟加拉
註冊日期:
2009/7/20 18:38
所屬群組:
會員
文章: 150
等級: 11; EXP: 30
HP: 0 / 257
MP: 50 / 11112
《道德經》第玖章 (運夷)



【原文】
  持而盈之,不如其已。
  揣而銳之,不可長保。
  金玉滿堂,莫之能守。
  富貴而驕,自遺其咎。
  功成身退,天之道。

【譯文】
  執持盈滿,不如適可而止。鋒芒畢露,難以長久。金玉滿堂,誰能守藏?富貴而驕橫,自埋禍殃。功成身退,是最應該奉行的行為準則。

【解釋】
 (1)天之道:天,漢語中"天"字的本義是正面站立的人(即"大")頭上加上表意的一橫,表示我們的頭頂(如"天靈蓋"、"正天丸"等即取此義)或頭頂上的存在(如天空),進一步引伸為"我們之上"的存在:可指在人之先孕育化生了人類的自然(所以在人為干預之先之狀態是"天然")、在我們之上主宰我們的"上帝"、我們所頂禮崇奉的理想典範理想境界,或價值上的"最"、"第一"等,有時則作為某些非具象的玄妙抽象物的歸結者(因為無所歸結而歸結於天)。這一系列涵義一脈相承,具體的側重點要視具體的語境以及言說者的思想傾向而定(因為以什麼為天因人而異)。"天之道"既可指日月星辰、風雲雷電等天象所表現的運行方式,又可指自然界的運動規律,此外還可指我們所頂禮崇奉的理想範式﹑理想境界。老子道論關於"天之道"或"天道"的表述不具有某種具體天象或自然界實際運動規律的真實對應,只是某種理想的行為典範的向天的虛擬假託。行文過程中對"天之道"或"天道"的表述不是一種事實的強調,而是一種典範的示例,只起著比興﹑旁證的作用。這種意義上的"天之道"或"天道"接近於"至道"、"大道"之義,是指"人最應該奉行的行為準則"、"最為理想的行為方式" 或"最為完善的系統組織機理"等。

【評析】
  本章指出那種擁有了什麼﹑做成了什麼就把它作為墊腳石而不斷自我拔高,或執為仗恃而鋒芒畢露的做法是非常危險的,認為理想的行為方式應該是放養事業功果于自然而功成身退。
   "持而盈之"、"揣而銳之"、"富貴而驕"是"生而不有,為而不恃,功成而不居"的"玄德"的反例。老子認為一切具體的存在都是"芻狗",這也就意味著把擁有一定的名位、名職的自身也看成是"芻狗"。"芻狗"在祭祀過後變成了茅草堆,這是"芻狗"之自然。如果一朝為"狗"就認為自己永遠是"狗"而跳樑拔扈,那是忘本。所以,老子認為"功成身退"是無為自然之道理應奉行的基本行為準則。











[文章來源] http://www.laozi.net/bba/cgi-bin/topi ... ?forum=38&topic=82&show=0

發表日期2009/11/19 8:40
_________________
天地萬道。歸一返無。無道無我






可以查看文章。
不可發表文章。
不可回覆。
不可編輯自己的文章。
不可刪除自己的文章。
不可發起投票調查。
不可在投票調查中投票。
不可上傳附件。
不可不經審核直接發表。

[進階搜索]


Goodz © 2005-2029 GP
本站會員之個人言論或行為、不代表本站之立場與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