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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第23章
015 孟加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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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第貳拾参章 (虛無)



【原文】
  希言,自然。
  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
  孰為此者?天地。
  天地尚不能久,而況於人乎?
  故從事於道者:
  道者同於道,德者同於德,失者同於失。
  同於道者,道亦樂得之;
  同於德者,德亦樂得之;
  同於失者,失亦樂得之。
  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譯文】
  少發聖言號令,就可以任運自然。狂風刮不到一個早晨,暴雨下不了一整天。誰行使了這狂風暴雨?是天地。天地也不能長久地維持它的狂暴,何況於人呢?所以,注重于修道的人,以道為法式就可以趨同於道,以德為趨求就可以得到德,失道失德就會導致失道失德的惡果。同於道的人可以得到道的容納,趨求於德的人可以得到德的畜養,失道失德則終將以失敗告終。如果沒有充足的理由博得人們的確信,人們是不會真正相信的。

【解釋】
 (1).自然:無所然而無不然〈無為而無不為〉者"善下"之所然即自然,也就是在保有混沌無名所具有的無限演展能動性的基礎上,行為體順任於某種勢穩態(即"善下")而隨遇展布﹑任運自處。自然主要是針對行為體的自我調協而言,是行為舉措中的一種順任,而不是放任。並不是說事態原本怎麼樣我們就讓它怎麼樣,而是說環境態勢需要我們入駐何種取態我們就入駐何種取態,需要我們採取何種行動我們就採取何種行動。
  有所取態則有所為,有所為則有所然,有所然則有所名。無為者無所執,因而具有無不為的能動性;而自然者有所然,是有所取名的"有為"。自然的前提是柔弱〈無為而無不為〉﹑善下,其所然是無所成為者因應某種情勢的成為,無不為者善下之所為,是延伸于有為之中的無為,是無為在具體情勢下的具體展開。
 (2).從事於道者:是指以道為典範而注重于行為修養的人,與一味地注重于路況知識的索取的"學者"相對而言。

【評析】
  本章強調在行為方式上作不同的選擇將導致不同的結果,勸導統治者要少發號令規條,要順任自然,要對立言難以守信的困境保持清醒的認識。老子的不言、貴言、希言的主張一方面是出於對多言擾民難以持久的認識,另一方面也是出於路況知識不堪常恃,信言必將崩潰,因而基於其上的信念取態必不久長的體認。這後一點體認與他的貶低學、智的思想是緊密對應的。老子因此主張不要充當"先知"而要為"栻"來統領天下。











[文章來源] http://www.laozi.net/bba/cgi-bin/topi ... ?forum=38&topic=82&show=0

發表日期2009/11/19 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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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萬道。歸一返無。無道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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