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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第25章
015 孟加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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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20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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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第貳拾伍章 (象元)



【原文】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
  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
  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譯文】
  有一存在渾融而成,先於天地分化的現實世界而存在。它無音無形,廓然無依地自在,沒有根本性的遷改;迴圈反復地運行,永不敗壞。可以稱之為天下萬物共同依歸的母本。我不知道它的確切名號叫什麼,給它加上一個標號說是"道",勉強給它一個描述說它是無不包涵的整體存在。這個整體存在綿延運行,運行之中它遠化展開,遠化展開之後又迴圈反復。所以,道是整體性存在,天是整體性存在,地是整體性存在,人也是整體性存在。宇宙中有四個層次的整體性存在,而人是其中之一。人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道則以隨遇自在作為法則。

【解釋】
 (1)混成:以不確知的組分、不確定的結構序列渾融而成。道涵合了一切存在,不隨組分的代謝而遷改,無所謂可以引發突變的確定結構序列,所以,它是"混成"的整體。
 (2)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天下母"即天下萬物共同依歸的母體,也就是宇宙整體。老子的作為"穀神"的道與整體宇宙就是一個"營魄抱一無離"的統一體。道之獨立指的就是宇宙作為絕對整體的絕對孤立性,雖"周行"卻"不改"、"不殆"則喻指神魂對體魄"抱一"基礎上的超越性,是指系統的"神魂"是因為系統的運營而營造的,所以不會因為運營而遷改敗壞。
 (3)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老子在此顯然賦予"名"與"字"以不同的涵義,老子對"名"顯得慎重,而對"字"則顯得隨意。
  大致看來,老子所說的"名"是通名,所說的"字"則是專名。專名(如你我的名字、花鳥蟲魚等物類的專屬名稱等)只是一種約定俗成的符號標記,它與所標記的物件通常並沒有實證的關聯。套用莎仕比亞的話:那個被稱之為"Rose"的東西,我們稱之為"玫瑰"也照樣芬芳。而通名(如"總經理"、"藥師"、" 畫家"、"綠色植物"等)則是一種關於事物屬類的描述,它與所冠名的物件具有一種實證的關聯,不得隨意賦加。老子的作為理想典範的"道"與"天下母"的關係只是一種虛擬假託的關係,就像母親常常把"好孩子"的典範借用給鄰居的小孩一樣,不是一種認真的描述,所以稱之為"字"。
 (4).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曰"字用如"取名"之義,文義即取名於"大"的行為體又取名於"逝"(綿延運行),取名於"逝"的行為體又取名於" 遠"(出離混沌而遠化展開),取名於"遠"的行為體又取名於"反"(迴圈反復)。這說明被老子稱之為道的行為典範在綿延運行中具有遠反自如的雙向可逆性。
  (5).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古人說"至大無外",這說明"外小"或"外少"也是"大"的一種體現。效法道而"成其大"並不是空間中的簡單擴張;系統充分地形成自相閉合的因果網路,並因此而具有某種"相對孤立性",或減少對外在條件的過多依賴而使外界干擾的影響力相對降低等都是對"大"的一種達成。這種意義的"大"是指一定程度的獨立自足性(不附庸﹑不對待)以及一定程度的整體性,說明行為體是一個相對獨立並在一定程度上自成一體的整體性系統。文句可解為"道是整體性存在,天是整體性存在,地是整體性存在,人也是整體性存在。宇宙中有四個層次的整體性存在,而人是其中之一。
  人之外為地、為天,人能超越對特定的天時、地利的依賴而走向廣闊的天地即人成其人之大;道生天生地,為無外之至大,是大與常的統一,而大與常都是時空標度的量,不管道多大,多常,它仍沒有超出時空的框架,所以說道是"域中"之道。把道說成是可與天、地、人相提並論的"域中"的存在物,是老子道論把道擬實化的極端表現。在此基礎上,道將被賦予更多的擬人化的品性。
 (6).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這說明人、地、天、道之間的關係是一種逆相效法﹑遞相依歸的關係。老子心目中的一大理想就是要通過這種遞相效法來完成人、地、天、道之間和諧的遞迴相依,也就是要求得人與天地宇宙的和諧共存。
 (7).道法自然:在一些情況下,執著于混沌無名反而是不自然的,也不是對無為的真正貫徹。道無僵無滯,雖常無名無為,卻隨遇賦形﹑隨緣幻化,因其勢而然其然;雖變現歷經各種名狀,卻了無趨求,了無喻意,了無牽掛,只不過是對自身的隨遇展布,所以,"道法自然"。
  道法自然說明道是遞迴序列的終結,說明道的"自本自根"性,說明整體性存在的終極原因在於存在本身,也說明宇宙的運行狀況已別無其外在的動因。

【評析】
  本章確立了道的存在地位,及其運動的基本特徵,描畫了道、天、地、人遞迴相依的宇宙圖像,並提出了"法自然"的基本原則,可以看成是對前面一些章節有關道的論述的概括總結。
  由於道與整體宇宙是一個"營魄抱一"的同一體,道為"天下母"是因為整體乃部分之母而言,所以,老子對道的描畫也可以看成是對宇宙的運行形態以及宇宙整體與它的組成部分之間的關係的描述,或者說是某種宇宙論觀點的提出。這是人們談論"老子的宇宙論"時的主要依據。不過,我們應該看到,作為一個一般行為體的普遍行為規範論,老子道論關於道或天道的表述更應該看成是一種典範的虛擬,而不是某種科學式的實證論述。老子的目的主要是為了提出一個起比興﹑旁證作用的範例,而不是為了某一因應決斷而求證事實的根基。這種典範虛擬常常因為注重於模型塑造的合理性、完備性等要求而忽略了模型擬托的客觀符合性。這種理論旨趣中的關於宇宙的描述是否可以簡單地看成是"宇宙論",頗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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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9/11/19 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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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萬道。歸一返無。無道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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