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舊約] 創世記/第06章 |
||||||||||||||||||||||||||||||||||||||||||||||||||||||||||||||||||||||||||||||||||||||||||||||||
---|---|---|---|---|---|---|---|---|---|---|---|---|---|---|---|---|---|---|---|---|---|---|---|---|---|---|---|---|---|---|---|---|---|---|---|---|---|---|---|---|---|---|---|---|---|---|---|---|---|---|---|---|---|---|---|---|---|---|---|---|---|---|---|---|---|---|---|---|---|---|---|---|---|---|---|---|---|---|---|---|---|---|---|---|---|---|---|---|---|---|---|---|---|---|---|---|
025 巴西
註冊日期:
2009/6/22 22:28 來自 台南
所屬群組:
管理員 會員 文章:
246
等級: 14; EXP: 66
HP: 0 / 341 MP: 82 / 14742 |
發表日期2009/12/14 22:12
|
|||||||||||||||||||||||||||||||||||||||||||||||||||||||||||||||||||||||||||||||||||||||||||||||
_________________
上帝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 <詩篇119:105> |
||||||||||||||||||||||||||||||||||||||||||||||||||||||||||||||||||||||||||||||||||||||||||||||||
[聖經舊約] 創世記/第06章/補充1 |
||
---|---|---|
025 巴西
註冊日期:
2009/6/22 22:28 來自 台南
所屬群組:
管理員 會員 文章:
246
等級: 14; EXP: 66
HP: 0 / 341 MP: 82 / 14742 |
<聖經/舊約/創世記6:2>所講的「這上帝的兒子們」是誰?人類?天使?
這問題爭論已久, 「這上帝的兒子們」是誰? 有人說是指「人類」,也就是「塞特的(信仰上帝)後裔一脈」 有人說是指「天使」,也就是「跟隨撒旦背叛上帝的墮落天使們」 答案是:塞特的兒子們 詳細解釋之前, 我們必須先暸解《聖經》對於「兒子」一詞的涵意, 「兒子」一詞,是來於「團體的成員」之觀念, 一個家庭的「成員」, 包含了「血親(成員)」和「非血親(成員)」, 也就是「血親(成員)」或「非血親(成員)」,都是「這團體的成員」: 「血親(成員)」 (1) 血緣 親生的兒子、孫子、曾孫、曾曾孫 (以此類推) (2) 血緣 弟兄姊妹的兒子、孫子、曾孫、曾曾孫 (以此類推) 「非血親(成員)」 (3) 非血緣 親生的兒子、孫子、曾孫、曾曾孫(以此類推) (4) 非血緣 屬於這家族的男性成員 (以此類推) 所以, 在《聖經》裡, 塞特的「兒子」、「孫子」、「曾孫子」、「曾曾孫」等,都統稱稱為「成員/兒子」, 因為沒有「孫子、曾孫、曾曾孫等」詞語; 同樣的, 《聖經》對於「父親」一詞, 意指「父親、祖父、曾祖父、曾曾祖父等」, 因為沒有「父親、祖父、曾祖父、曾曾祖父等」詞語; 「女兒」的觀念: 《聖經》的原則是「男人是女人的頭」、「女人(夏娃)是從男人(亞當)而出的」, 因此「男人為主」而「女人為輔」, 這並非「歧視」, 這就如同「人體」的運作:「頭(腦)」為主,「身體四肢」為輔, 我們不能說這是「歧視」吧? 因為無論是「頭(腦)」或是「身體四肢」,同樣都很重要! 《聖經》並沒有「重男輕女」, 而是「以男為主,以女為輔」, 現代人(包含基督徒)因為受到「現代之兩性(男女)平等」的偏頗觀念影響, 所以就認為《聖經》處處充滿「重男輕女」、「歧視女性」的經文; 事實上, 《聖經》老早就把「家庭觀念」講的很清楚了:「男人是女人的頭」。 這世界從遠古到今天仍是充滿「重男輕女」的觀念, 但是, 「重男輕女」 乃是「人類自己造成的悲劇」, 不是「上帝造成的悲劇」! 上帝在《聖經》裡說的是:「男人是女人的頭。」 上帝從未在《聖經》裡說:「男人可以不公平的去輕視女人。」 所以不可用「重男輕女/世俗的觀念」去套用並解釋《聖經》, 這樣做只會讓自己的心越來越偏離真道。 《聖經》的原則是「男人是女人的頭」、「女人(夏娃)是從男人(亞當)而出的」, 所以當我們看《聖經/舊約》的時候, 就會發現常常只提到「男人」、「以男人為主」、「以男人為一戶的戶長(當家的家長)」, 「以男人為一戶的戶長(當家的家長)」這作法的好處是「民族或國家的戶政管理較方便」, 先清算有多少戶, 然後再細數每戶各有多少人(妻子、兒女、僕人等), 這是一種「民族或國家的戶政管理方式」, 如果不以「戶」為單位, 那麼就必須把每個人都一個一個的去細數, 這種一個一個的細數方式要如何數完? 所以《聖經》的原則「男人是女人的頭」這觀念並不是「重男輕女」, 而是為了「戶政管理的方便性」; 因此不可用「重男輕女/世俗的觀念」去套用並解釋《聖經》, 這樣做只會讓自己的心越來越偏離真道。 一個家庭的父親, 如果他的妻子沒有生孩子, 這位父親可以選擇家裡的「僕人(包含管家)」去繼承他, 如同亞伯蘭(亞伯拉罕)的管家「大馬色人/以利以謝」, 他不是亞伯蘭(亞伯拉罕)的兒子, 他只是一位僕人、管家的身分, 並無直系血親的關係, 但是亞伯蘭(亞伯拉罕)卻把他視為「家庭成員(繼承者)」, 引用:
這是《聖經》的「家庭成員(繼承者)」觀念 這與《中國》等民族或國家的觀念不同。, 希伯來人也是重視血緣的民族, 例: 法利賽人強調自己是亞伯拉罕的血緣後裔, 可是耶穌卻說法利賽人是屬毒蛇的種類(成員/後嗣)、是屬撒旦的人(成員/後嗣),不是屬上帝的人(成員/後嗣)。 引用:
因為「上帝/聖經的觀念」就是「凡信上帝的人,就稱這信的人為義為、後嗣(家庭成員),與血緣無關」。 引用:
[這人] 是指 [亞當]( [夏娃] 也是從 [亞當/這人] 而出的) 在<聖經/舊約/創世記1~5章>, [亞當] 多次被稱為 [這人](用來代稱 [亞當])。 「全都是他們自己選擇的」這句話,講明了「憑著被美貌所吸引的情慾而恣意妄為、淫亂娶妻」。 當 [這人/亞當] 開始 生養眾多, 不只生了 [兒子們(該隱和塞特)]、也生了 [女兒們] 並且, 「該隱一族(遠離上帝)」,不只生 [兒子們],也生了 [女兒們] 「塞特一族(親近上帝)」,不只生 [兒子們],也生了 [女兒們] 當我們回顧 <創世記/第4章>的 [該隱一族] 的族譜 http://www.goodz.tw/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1449 與 <創世記/第5章>的 [塞特一族] 的族譜 http://www.goodz.tw/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1450 兩者相較之下,我們可以發現: [該隱的後裔一脈] 的民族生活風俗,就像 [繁華熱鬧、發展步調快速的城市生活] [塞特的後裔一脈] 的民族生活風俗,就像 [簡樸單調、發展步調緩慢的鄉村生活] 以經文結構來看: <創世記/第6章> 乃是 承接 <創世記/第4章> 和 <創世記/第5章>! 引用:
這裡的 [女兒們] 也是統稱指: (1) [該隱一族] 的 [女兒們] (2) [塞特一族] 的 [女兒們] 引用:
這節經文講的 [女兒們],也是指: (1) [該隱一族] 的 [女兒們] (2) [塞特一族] 的[女兒們] 這三者的女兒們, [塞特一族] 當然會娶自己族人的女人, [該隱一族] 當然會娶自己族人的女人, 因為 [該隱一族] 殘暴,導致 [塞特一族] 對 [該隱一族] 感到很害怕, 進而求告上帝的保佑, 但是, 隨著時間的過去、新一代的男子們出生和長大成人, 這新生一代對過去的 [恐怖歷史] 因未曾親身體驗而只覺得成了 [歷史故事], 漸漸的, [塞特一族] 的新生代男子因著年輕和血氣方剛, 看到 [該隱一族] 的 [女人們], 又看看 [自己塞特一族裡] 的 [女人們], 這二族的女兒們,相較之下,何者比較美麗、更能吸引男人的目光? 答案當然是:[該隱一族] 的 [女人們] 為什麼? 因為 [該隱一族的女兒們] 是 住在「城市(都市/City)」的女兒們, 也是「食衣住行育樂/樣樣繁榮、武器/武力強大、族性殘暴殺人、住在城市(都市/City)、更懂得打扮美艷和跳豔舞」的女兒們。 [塞特一族] 的 [男子們] 一開始當然會遵守 [族規/禁止與該隱殘暴一族通婚], 娶的當然是 [自己塞特一族裡] 的 [女人們], 只是隨著日子過去, 每天看到對面 [該隱一族] 的 [美麗女人們] 不斷的在眼裡和腦海裡出現, 原本是時常偷偷的跑去跟 [自己塞特一族裡] 的 [女人們] 交合, 漸漸的, [交合誘人的消息] 和 [肉慾的力量] 越來越大, 最後, [塞特一族] 的 [男子們] 已經腐敗到了明目張膽的迎娶 [該隱一族] 的 [美麗女人們], [塞特一族] 的 [男子們], 原本都是 娶 [自己塞特一族裡] 的 [女人們], 隨著日漸的腐敗, 最後竟然變成 [塞特一族] 的 大部分 [男子們] 都去娶了 [該隱一族] 的 [美麗女人們]....因為太美麗誘人了! 上帝是反對 [塞特一族] 的 [男子們] 婚娶 [女人們] 嗎? 不,[婚姻] 是 上帝賜給人的, 上帝並不是反對 [塞特一族] 的 [男子們] 婚娶 [女人們], 上帝反對的是: 「該隱的後裔一脈」的民族風俗是「心中無上帝、高傲霸道」的邪惡、殘暴殺人之風俗習慣! 所以, 上帝不希望「塞特的後裔一脈」沾染了「邪惡、殘暴殺人的風俗習慣」! [塞特一族] 的 [兒子們] 娶妻,這本是不會觸怒上帝的,也是上帝所賜所、允許的, 但是, 為何上帝對於「[塞特一族] 的 [兒子們] 娶妻」感到忿怒? 就是因為 [塞特一族] 的 [兒子們] 娶的妻子是 [該隱一族] 的 [女兒們], 因為 [塞特一族] 的 [兒子們] 娶妻,是憑著「美貌」,而沒深思 [該隱一族] 的「殘暴殺人的恐佈民族性」, 這就如同: 有一個村莊, 有一位父親,他的兒子原本和一位村莊裡的女子戀愛訂婚了, 他的父親也很高興的同意這門婚嫁喜事; 但是有一天, 這位父親的兒子第一次離開村莊出外辦事情的時候, 偶然看到了對面的「城市/都市」的街上到處都是「美艷的女子們」, 回到村莊的他, 腦海中總是浮現「城市/都市」的「美艷的女子們」的「美麗身形」, 最後他放棄了原本在村裡戀愛和訂婚的那位女子, 反而去娶了「城市/都市」的「美艷的女子」。 娶親之前, 他的父親再三警告兒子:「我不是反對你娶妻,只是你怎麼會去娶那種女人?!別娶那女人啊!對面的城市/都市是殘暴殺人不眨眼的民族啊!」 這位父親一而再、再而三、不斷的責罵和苦勸兒子, 父親甚至說了狠話:「你若娶了那女人,父子關係就斷絕!我家族沒你這兒子!」 無奈兒子鬼迷心竅似的、腦海中盡是「那美艷女子妖艷動人的身形」, 兒子硬是要照著自己的意思去娶「城市/都市」的「美艷的女子」。 「嘿!你知道對面城市/都市有很多美艷動人的女子嗎?」 這話,很快就傳遍村裡男人們的耳中。 最後,不只他的兒子,連村裡的男子,無論未婚或已婚,不斷的跑去跟 「對面的城市/都市」的「美艷的女子」交合或結婚了。 後來這村莊也被同化、沾染了「邪惡、殘暴殺人的風俗習慣」, 最後這純樸的村莊成了凋零死寂, 因為村裡的人全都搬到對面的「邪惡、殘暴的萬惡城市/都市」居住了, 漸漸的,鄰近的村莊也陸續被邪淫同化了, 那些原本凋零死寂的村莊, 因著「這邪惡、殘暴的萬惡城市/都市的人口越來越多」, 就被掃平整頓、擴建、納入了「這座邪惡、殘暴的萬惡城市/都市」的版圖內了。 上帝並不是反對 「塞特的後裔一脈」的兒子們 去迎娶 「該隱的後裔一脈」的女兒們 上帝反對的是: 「該隱的後裔一脈」的民族風俗是「心中無上帝、高傲霸道」的邪惡、殘暴殺人之風俗習慣! 所以, 上帝不希望「塞特的後裔一脈」沾染了「邪惡、殘暴殺人的風俗習慣」! 引用:
[這上帝] 的 [兒子們] 這節經文,在希伯來原文, [上帝] 這詞 的 前面 有 [冠詞 the],意指 [這人/亞當/塞特] 後代們之心中的 [上帝], 從原本的信仰:[以上帝為主] 的 [上帝] 已經變質成了:[以自我為主] 的 [這上帝] 也就是 [上帝] 變成了 [他們心中所認定的這上帝],而不是 [真正的上帝] 基督徒心中的 [真正的上帝] 應該是 [以上帝為首的上帝], 但基督徒變質後就成了 [以自我為中心的認知、去敬拜] 的 [這上帝]; 簡單的說,同樣都是信仰上帝的基督徒,卻是不同的心思: 真正的基督徒(信仰上帝):上帝啊!請指示我當行的道路!賜福或降災,我們都當順服! 變質的基督徒(信仰上帝):上帝啊!請照我的想法和禱告去成全我的道路!賜我平安順利賺大錢! [這上帝] 的 [兒子們] = [塞特的後裔(一脈)] 的兒子們 原本是遭受 [該隱的後裔(一脈)] 的迫害而求告上帝的虔誠後裔, 但隨著時間的過去,並且不斷地受到 [該隱的後裔(一脈)] 的女子的美貌所吸引, 「屬肉體的情慾」不斷的被激起而蠢蠢欲動, 最後終究不敵誘惑而「時常交合」和通婚, 並且染上了(被同化了)[該隱的後裔(一脈)] 的殘暴惡習。 基督徒的生命裡,同時存有二個生命: 一個是肉體情慾 一個是上帝的聖靈 在生活中,基督徒常常遇到 [內心的爭戰:肉慾和聖靈的搶人爭戰], 但是如果基督徒常常選擇順服了肉慾, 那麼上帝的靈最終將會不再願意去繼續住在人的裡面, 上帝的聖靈並不會自己去與肉慾爭辨、爭戰的, 而是光照提醒(行審判)基督徒的內心, 責備和提醒基督徒應當自行去順服上帝的聖靈, 並且要基督徒自己去抵抗和戰勝情慾(肉慾)的誘惑! 至於贊成「上帝的兒子們=天使」的人們,他們所常舉的經文: 引用: <《聖經》/舊約/約伯記1:6/中文聖經和合本> 其實, 上帝的眾子 所講的「眾子」, 在希伯來聖經原文是「團體的血親或非血親的成員」: (1) 兒子(包含養子) (2) 孫子(包含養子) (3) 孩子(包含養子) (4) 成員(公會、職份、階層、同族群或家庭的成員) 「血親(成員)」 (1) 血緣 親生的兒子、孫子、曾孫、曾曾孫 (以此類推) (2) 血緣 弟兄姊妹的兒子、孫子、曾孫、曾曾孫 (以此類推) 「非血親(成員)」 (3) 非血緣 親生的兒子、孫子、曾孫、曾曾孫(以此類推) (4) 非血緣 屬於這家族的男性成員 (以此類推) 所以,這是中文和合本《聖經》的「翻譯」的相關問題, 不是希伯來原文《聖經》有問題! 因此, <《聖經》/舊約/約伯記1:6>大體上有二種翻譯方式: 引用:
引用:
上帝的兒子們,翻譯成上帝的眾成員(天使/上帝的僕人、使者)是比較正確的譯法,也是符合 《聖經》的救恩主軸 的。 因此, <《聖經》/舊約/創世記6:2>所講的「上帝的兒子們」 正是 指「塞特的(信仰上帝)後裔一脈,兒子們」, 不是 指「天使,非人類」。 又有人舉證說「上帝的兒子們=天使」的理由是: 舊約裡只要有提到「上帝的兒子們」這詞,都是指「天使」。 這句話合理嗎? 《聖經》的解經之最基本原則就是「以經解經」, 如經上所記: 引用:
因此, 要解釋《聖經》的某一節或一段經文, 必須舉出其它新舊約的經文來相互映對, 只憑著 「舊約提到 [上帝的兒子們] 這詞,都是指 [天使]而說的」 這一句話來強解《聖經》, 這就容易造成「誤解」的問題: 主張「上帝的兒子們=天使」的人是這樣解釋聖經: 引用:
這種「半神半人的孩子(巨人)」的說法,常見於「希臘神話」: 引用:
用「希臘神話」來解釋《聖經》,合理嗎? 整本《聖經》沒有「天使與人類女子交合生子」的經文和觀念! 看過整本《聖經》的人就知道: 「上帝的成員(兒子)們」 在<聖經/舊約/創世記6:2>所講的是「上帝的兒子們/塞特的兒子們」(屬上帝的) 在<聖經/舊約/約伯記1:6>所講的是「上帝的成員們」(屬上帝的) 其實, 只要是「(屬)上帝的成員們」, 無論是「(順服上帝)天使」 或者是「(信仰上帝)人類」 都可以稱為:「(屬)上帝的成員們」 回顧經文就更加明白: 引用:
另外, 在新約也講到了「塞特一族」是「上帝的兒子」: 引用:
亞當,是上帝的兒子(當時尚未出生的塞特,還在亞當的體內) 塞特,是亞當的親生兒子,又是親近上帝的一族,所以也能稱為「上帝的兒子」, 塞特一族,是「亞當之子。塞特的後裔一脈」,又是親近上帝的一族,所以也能稱為「上帝的兒子們」, 或許有人會問: 該隱也是「亞當/上帝的兒子」的血緣親生兒子,更是長子, 難道他就不能稱為「上帝的兒子」嗎? 有這樣疑問的人,請深思: 上帝稱呼人為「上帝的兒子」, 是以「血緣」為標準, 還是以「信心/信仰上帝/親近上帝」為標準? 答案當然是:以「信心/信仰上帝/親近上帝」為標準。 暸解了《聖經》的「團體的成員」觀念之後, 我們對於「舊約的各族譜」和「新約的各族譜(馬太福音/路加福音)」的各種「看似不相符合」的族譜, 就能解開了, 因為每個族譜的「採用/納入」觀點與方式各有不同, 因此才會有各族譜「看似不相符合」的狀況, 不懂這原則的人, 總是喜歡拿「各族譜,有許多互相茅盾的錯誤」來批評「聖經錯誤百出」! 上帝是如何看待這種惡事(扭曲聖經)? 上帝的方式就是「等待惡人 惡貫滿盈」: 等到惡人死後下了地獄、被不滅的火和不死的蟲終日折磨, 再接著到了「白色大寶座/審判大日」時, 這類惡人就會被執行「永刑/火湖」,直到永遠! 上帝賜給人自由權柄去行善行惡, 人既然享有自由的權柄, 就當承受「後果/責任」。 不要以為「信耶穌=得永生、上天堂」, 「信耶穌」乃是「學生證」,而不是「畢業證書」! 因為「信耶穌的人」乃是「學生/信徒」。
發表日期2011/8/14 13:19
|
|
_________________
上帝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 <詩篇119:105> |
||
[聖經舊約] 創世記/第06章/補充2 |
||
---|---|---|
025 巴西
註冊日期:
2009/6/22 22:28 來自 台南
所屬群組:
管理員 會員 文章:
246
等級: 14; EXP: 66
HP: 0 / 341 MP: 82 / 14742 |
創6:6~7
二次出現「上帝」「後悔」 所以 上帝 會 後悔?! 上帝 會 後悔 嗎?! 其實 這 是 中文[和合本]聖經的翻譯 中文聖經還有很多種版本 既然是翻譯版本 就會 與 [原文/希伯來文] 有差異 中文[和合本]聖經的「後悔」在 [原文/希伯來文] 聖經 其實 是 [嘆氣], 也就是[嘆出 (憂傷、憤怒、受逼迫或勞苦而得到安慰等之)悶氣] 「嘆氣」的定義也很廣, 會 感到 嘆氣 的原因可能 有: (1) 憂傷 (例:被上帝創造的人類犯罪 或 上帝所立的君王後來墮落腐敗 等) (2) 憤怒 (例:雅各的哥哥-以掃 因為 長子名份 被 雅各 取走 等) (3) 受逼迫或勞苦而得到安慰 (例:拉麥的兒子-挪亞) 嘆氣 = 先 大大(強烈)地 吸氣,再 大大(強烈)地 吐氣(吐出悶氣) 嘆出 [憂傷 的] 悶氣 嘆出 [憤怒 的] 悶氣 嘆出 [受逼迫或勞苦而得到安慰等 的] 悶氣, 也就是 因長久承受逼迫或勞苦而煩悶的人, 聽到 將要 [從逼迫或勞苦中] 獲得 [釋放] 而 感到 [鬆一口氣/安慰], 鬆一口氣 = 嘆氣 嘆氣 常被 引用 於 因憂傷而感到嘆氣 事實上 「嘆氣(嘆出 心中的悶氣)」的定義很廣, 人做出「嘆氣(嘆出 心中的悶氣)」這動作, 原因有很多種(憂傷、憤怒、受逼迫或勞苦而得到安慰等)。 至於 為何 中文[和合本]聖經 翻譯成「後悔」? 「後悔」的定義也很廣, 會 感到 後悔 的原因可能 有: (1) 做錯事 (2) 親人或朋友等 讓人失望和悲痛 (3) 把物品出借或贈送給別人,事後感到不捨或對方不珍惜等而想取(收)回 所以, 「後悔」不是 只有「做錯事」這定義。 結論: 無論是「嘆氣」或「後悔」, 這二個詞語 都是 由 因為 很多種 原因 所造成的結果 而 產生的動作(動詞), 無論是「嘆氣」或「後悔」, 都需要「看上下文或全文」而判定是哪種解釋(含意)與用法。 可惜, 人類常常忽視了「看上下文或全文」或「片面之詞語(或文章)」 然後就草率地「批評/下斷語/審判」。
發表日期2013/5/11 10:46
|
|
_________________
上帝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 <詩篇119:105> |
||
您可以查看文章。
您不可發表文章。
您不可回覆。
您不可編輯自己的文章。
您不可刪除自己的文章。
您不可發起投票調查。
您不可在投票調查中投票。
您不可上傳附件。
您不可不經審核直接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