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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舊約] 創世記/第06章
025 巴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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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之後,
  當時 [這人] 開始 不斷的增多起來 在 [這陸地] 的 [眾(臉)面] 上、也生了 [女兒們],
6:2 [這上帝] 的 [成員(兒子)們] 看見 [這人] 的 [女兒們] 很美麗,[他們] 娶 [她們] 為 [妻子],全都是他們自己選擇的。
   
6:3 耶和華 說:
  「[我的靈] 永遠 將不 在 [這人] 的 [裡面] 行審判和相爭辯、也將不 住在 [他的屬肉體(肉慾)];[他的日子] 尚有 120 年。」
   
6:4 在那些日子裡、之後也是如此,[這巨人們] 存在 [這陸地] 上,
  因為當時候 [這上帝] 的 [成員(兒子)們] 和 [這人] 的 [女子們] 同房,她們 就 為他們 懷孕生了 上古 強壯有威名的人們。
   
6:5 耶和華 看見 人類 在地上 罪惡很大,終日 所思想的 盡都是 是 罪惡,
6:6 所以,心中 感到 憂傷 的 耶和華 因此 對於 造 人 在 地上 而 嘆氣(呼嘆出 憂傷的 悶氣)。
   
6:7 耶和華說:
  「我 要 將 所造的 [人] 和 [走獸]、[昆蟲]、[空中的飛鳥],從 這地上 除滅,因為 我 對於 造了 他們 就 感到 嘆氣(呼嘆出 憂傷的 悶氣)。」
   
6:8 惟有 挪亞,在 耶和華的眼前 蒙恩。
   
6:9 挪亞的後代,記在下面:
  挪亞是一位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挪亞是一位完全的人、與上帝同行。
6:10 挪亞生了三個兒子,就是閃、含、雅弗。
   
6:11 [這世界] 在上帝的面前] 敗壞了、這地上 充滿了 強暴 (殘暴) 的事。
6:12 上帝 觀看 這世界 敗壞了;[凡有血氣的人] 在 這地上 都 敗壞了 行為。
   
6:13 [上帝] 對 [挪亞] 說:
  「凡有血氣的人,他的盡頭 已經來到了 我的面前;因為 這地上 充滿了 他們的強暴 (殘暴),[我] 要把 [他們] 和 [這地] 一併毀滅掉。
6:14 你 要 用 [歌斐木] 造 [一隻方舟],分一間一間的建造,裡外 都 抹上 松香。
   
6:15 方舟的造法:
  [長] 300 肘 (約 13335 cm)
  [寬] 50 肘 (約 2222.5 cm)
  [高] 30肘 (約 1333.5 cm)
   
6:16 [方舟的上邊] 留下 透光處,[高] 1 肘 (約 44.45 cm)
  [方舟的門] 開 在 [旁邊]
  [方舟] 分為 [上]、[中]、[下],共三層
   
6:17 看哪!
  [我] 要使 [洪水] 氾濫 在 [這地上]、毀滅 這天下,[凡是這地上有血肉、有氣息的活物] 無一不死。
6:18 [我] 卻要 與 [你] 立 約,[你、你的妻子、你的兒子們和兒子們的妻子們,都要 進入 [這方舟]。
   
6:19 凡有血肉的活物,每樣 2 隻,1公1母,[你] 要 帶入 [這方舟],讓 [牠們] 在 [你那裡] 保全 [生命]。
6:20 [飛鳥] 各從其類,[牲畜] 各從其類,[地上的昆蟲] 各從其類;每樣 2 隻,要帶到 [你那裡] 保全 [生命]。
6:21 [你] 要 拿取 [各樣的食物] 積蓄起來,作為 [你] 和 [牠們] 的 [食物]。」
   
6:22 挪亞 就 如此行了;凡上帝所吩咐的,他 都 照著 去執行了。

發表日期2009/12/14 22:12
_________________
上帝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 <詩篇119:105>


[聖經舊約] 創世記/第06章/補充1
025 巴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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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舊約/創世記6:2>所講的「這上帝的兒子們」是誰?人類?天使?

這問題爭論已久,
「這上帝的兒子們」是誰?
有人說是指「人類」,也就是「塞特的(信仰上帝)後裔一脈」
有人說是指「天使」,也就是「跟隨撒旦背叛上帝的墮落天使們」


答案是:塞特的兒子們


詳細解釋之前,
我們必須先暸解《聖經》對於「兒子」一詞的涵意,
「兒子」一詞,是來於「團體的成員」之觀念,
一個家庭的「成員」,
包含了「血親(成員)」和「非血親(成員)」,
也就是「血親(成員)」或「非血親(成員)」,都是「這團體的成員」:



「血親(成員)」

(1) 血緣 親生的兒子、孫子、曾孫、曾曾孫 (以此類推)
(2) 血緣 弟兄姊妹的兒子、孫子、曾孫、曾曾孫 (以此類推)



「非血親(成員)」

(3) 非血緣 親生的兒子、孫子、曾孫、曾曾孫(以此類推)
(4) 非血緣 屬於這家族的男性成員 (以此類推)

所以,
在《聖經》裡,
塞特的「兒子」、「孫子」、「曾孫子」、「曾曾孫」等,都統稱稱為「成員/兒子」,
因為沒有「孫子、曾孫、曾曾孫等」詞語;

同樣的,
《聖經》對於「父親」一詞,
意指「父親、祖父、曾祖父、曾曾祖父等」,
因為沒有「父親、祖父、曾祖父、曾曾祖父等」詞語;



「女兒」的觀念:

《聖經》的原則是「男人是女人的頭」、「女人(夏娃)是從男人(亞當)而出的」,
因此「男人為主」而「女人為輔」,
這並非「歧視」,
這就如同「人體」的運作:「頭(腦)」為主,「身體四肢」為輔,
我們不能說這是「歧視」吧?
因為無論是「頭(腦)」或是「身體四肢」,同樣都很重要!


《聖經》並沒有「重男輕女」,
而是「以男為主,以女為輔」,
現代人(包含基督徒)因為受到「現代之兩性(男女)平等」的偏頗觀念影響,
所以就認為《聖經》處處充滿「重男輕女」、「歧視女性」的經文;

事實上,
《聖經》老早就把「家庭觀念」講的很清楚了:「男人是女人的頭」。


這世界從遠古到今天仍是充滿「重男輕女」的觀念,

但是,

「重男輕女」
乃是「人類自己造成的悲劇」,
不是「上帝造成的悲劇」!

上帝在《聖經》裡說的是:「男人是女人的頭。」

上帝從未在《聖經》裡說:「男人可以不公平的去輕視女人。」


所以不可用「重男輕女/世俗的觀念」去套用並解釋《聖經》,
這樣做只會讓自己的心越來越偏離真道。


《聖經》的原則是「男人是女人的頭」、「女人(夏娃)是從男人(亞當)而出的」,
所以當我們看《聖經/舊約》的時候,
就會發現常常只提到「男人」、「以男人為主」、「以男人為一戶的戶長(當家的家長)」,
「以男人為一戶的戶長(當家的家長)」這作法的好處是「民族或國家的戶政管理較方便」,
先清算有多少戶,
然後再細數每戶各有多少人(妻子、兒女、僕人等),
這是一種「民族或國家的戶政管理方式」,
如果不以「戶」為單位,
那麼就必須把每個人都一個一個的去細數,
這種一個一個的細數方式要如何數完?
所以《聖經》的原則「男人是女人的頭」這觀念並不是「重男輕女」,
而是為了「戶政管理的方便性」;
因此不可用「重男輕女/世俗的觀念」去套用並解釋《聖經》,
這樣做只會讓自己的心越來越偏離真道。


一個家庭的父親,
如果他的妻子沒有生孩子,
這位父親可以選擇家裡的「僕人(包含管家)」去繼承他,
如同亞伯蘭(亞伯拉罕)的管家「大馬色人/以利以謝」,
他不是亞伯蘭(亞伯拉罕)的兒子,
他只是一位僕人、管家的身分,
並無直系血親的關係,
但是亞伯蘭(亞伯拉罕)卻把他視為「家庭成員(繼承者)」,


引用:

<聖經/舊約/創世記15:1~5>

這事之後,
耶和華 在異象中 有話 對 亞伯蘭 說:「亞伯蘭 !不要懼怕!我 是 你的盾牌、你的賞賜 是 大的!」
   
亞伯蘭 說:「主耶和華啊!我 一直沒有孩子,你 還賜給 我 什麼 呢?並且,[承受我的家業的人] 是 [大馬士革人 以利以謝]。」
   
亞伯蘭 又說:「看哪!你 沒有 給 我 兒子;看哪![生在我家中的那人] 就是 [我的後嗣]。」
   
看哪!
耶和華 有話 對 他 說:「[那人] 不能 繼承 你(成為後嗣),[你本身(腹部/生殖)所生的] 才能 繼承 你(成為後嗣)。」
   
接著,引領 他 走到 外面,說:「你 向天 觀看,數算 眾星,你能 數算出來 嗎?」
   
又 對他 說:「[你的後裔] 將要 如此!」



這是《聖經》的「家庭成員(繼承者)」觀念
這與《中國》等民族或國家的觀念不同。,
希伯來人也是重視血緣的民族,
例:
法利賽人強調自己是亞伯拉罕的血緣後裔,
可是耶穌卻說法利賽人是屬毒蛇的種類(成員/後嗣)、是屬撒旦的人(成員/後嗣),不是屬上帝的人(成員/後嗣)。


引用:

<聖經/新約/約翰福音8:39~47>

他們說:「我們的父(祖宗)就是亞伯拉罕!」

耶穌說:
「你們若是亞伯拉罕的兒子(成員/後嗣),就必行亞伯拉罕所行的事。
我將在上帝那裡所聽見的真理,告訴了你們,現在你們卻想要殺我,這不是亞伯拉罕所行的事。
你們是行你們父所行的事。」

他們說:「我們不是從淫亂生的!我們只有一位父,就是上帝!」

耶穌說:
「倘若上帝是你們的父,你們就必愛我;因為我本是出於上帝,也是從上帝而來,並不是由著自己來,乃是祂差我來。
你們為甚麼不明白我的話呢?
無非是因你們不能聽我的道!
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
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
牠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
因牠的心裡沒有真理!
牠說謊,是出於自己!
因為牠本來是說謊的!
他也是說謊之人的父!

我將真理告訴你們,你們就因此不信我。
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
我既然將真理告訴你們,為甚麼不信我呢?
出於上帝的,必聽上帝的話!
你們不聽,因為你們不是出於上帝!



因為「上帝/聖經的觀念」就是「凡信上帝的人,就稱這信的人為義為、後嗣(家庭成員),與血緣無關」。



引用:

<《聖經》/舊約/創世記6:1~2>

當時,在 [這陸地] 的 [眾(臉)面] 上,[這人] 開始 不斷的增多起來、也生了 [女兒們],
[這上帝] 的 [兒子們] 看見 [這人] 的 [女兒們] 很美麗,
[他們] 就娶 [她們] 為 [妻子],全都是他們自己選擇的。


[這人] 是指 [亞當]( [夏娃] 也是從 [亞當/這人] 而出的)
在<聖經/舊約/創世記1~5章>,
[亞當] 多次被稱為 [這人](用來代稱 [亞當])。

「全都是他們自己選擇的」這句話,講明了「憑著被美貌所吸引的情慾而恣意妄為、淫亂娶妻」。


當 [這人/亞當] 開始 生養眾多,
不只生了 [兒子們(該隱和塞特)]、也生了 [女兒們]
並且,
「該隱一族(遠離上帝)」,不只生 [兒子們],也生了 [女兒們]
「塞特一族(親近上帝)」,不只生 [兒子們],也生了 [女兒們]

當我們回顧
<創世記/第4章>的 [該隱一族] 的族譜 http://www.goodz.tw/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1449

<創世記/第5章>的 [塞特一族] 的族譜 http://www.goodz.tw/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1450

兩者相較之下,我們可以發現:
[該隱的後裔一脈] 的民族生活風俗,就像 [繁華熱鬧、發展步調快速的城市生活]
[塞特的後裔一脈] 的民族生活風俗,就像 [簡樸單調、發展步調緩慢的鄉村生活]

以經文結構來看:
<創世記/第6章> 乃是 承接 <創世記/第4章> 和 <創世記/第5章>!


引用:

<《聖經》/舊約/創世記6:1>

當時,在 [這陸地] 的 [眾(臉)面] 上,[這人] 開始 不斷的增多起來、也生了 [女兒們]


這裡的 [女兒們] 也是統稱指:
(1) [該隱一族] 的 [女兒們]
(2) [塞特一族] 的 [女兒們]



引用:

<《聖經》/舊約/創世記6:2>

[這上帝] 的 [兒子們] 看見 [這人] 的 [女兒們] 很美麗,
[他們] 就娶 [她們] 為 [妻子],全都是他們自己選擇的。


這節經文講的 [女兒們],也是指:
(1) [該隱一族] 的 [女兒們]
(2) [塞特一族] 的[女兒們]

這三者的女兒們,
[塞特一族] 當然會娶自己族人的女人,
[該隱一族] 當然會娶自己族人的女人,
因為 [該隱一族] 殘暴,導致 [塞特一族] 對 [該隱一族] 感到很害怕,
進而求告上帝的保佑,
但是,
隨著時間的過去、新一代的男子們出生和長大成人,
這新生一代對過去的 [恐怖歷史] 因未曾親身體驗而只覺得成了 [歷史故事],
漸漸的,
[塞特一族] 的新生代男子因著年輕和血氣方剛,
看到 [該隱一族] 的 [女人們],
又看看 [自己塞特一族裡] 的 [女人們],
這二族的女兒們,相較之下,何者比較美麗、更能吸引男人的目光?

答案當然是:[該隱一族] 的 [女人們]

為什麼?

因為 [該隱一族的女兒們] 是 住在「城市(都市/City)」的女兒們,
也是「食衣住行育樂/樣樣繁榮、武器/武力強大、族性殘暴殺人、住在城市(都市/City)、更懂得打扮美艷和跳豔舞」的女兒們。

[塞特一族] 的 [男子們] 一開始當然會遵守 [族規/禁止與該隱殘暴一族通婚],
娶的當然是 [自己塞特一族裡] 的 [女人們],
只是隨著日子過去,
每天看到對面 [該隱一族] 的 [美麗女人們] 不斷的在眼裡和腦海裡出現,
原本是時常偷偷的跑去跟 [自己塞特一族裡] 的 [女人們] 交合,
漸漸的,
[交合誘人的消息] 和 [肉慾的力量] 越來越大,
最後,
[塞特一族] 的 [男子們] 已經腐敗到了明目張膽的迎娶 [該隱一族] 的 [美麗女人們],
[塞特一族] 的 [男子們],
原本都是 娶 [自己塞特一族裡] 的 [女人們],
隨著日漸的腐敗,
最後竟然變成 [塞特一族] 的 大部分 [男子們] 都去娶了 [該隱一族] 的 [美麗女人們]....因為太美麗誘人了!


上帝是反對 [塞特一族] 的 [男子們] 婚娶 [女人們] 嗎?

不,[婚姻] 是 上帝賜給人的,

上帝並不是反對 [塞特一族] 的 [男子們] 婚娶 [女人們],

上帝反對的是:
「該隱的後裔一脈」的民族風俗是「心中無上帝、高傲霸道」的邪惡、殘暴殺人之風俗習慣!

所以,
上帝不希望「塞特的後裔一脈」沾染了「邪惡、殘暴殺人的風俗習慣」!

[塞特一族] 的 [兒子們] 娶妻,這本是不會觸怒上帝的,也是上帝所賜所、允許的,
但是,
為何上帝對於「[塞特一族] 的 [兒子們] 娶妻」感到忿怒?

就是因為 [塞特一族] 的 [兒子們] 娶的妻子是 [該隱一族] 的 [女兒們],
因為 [塞特一族] 的 [兒子們] 娶妻,是憑著「美貌」,而沒深思 [該隱一族] 的「殘暴殺人的恐佈民族性」,
這就如同:
有一個村莊,
有一位父親,他的兒子原本和一位村莊裡的女子戀愛訂婚了,
他的父親也很高興的同意這門婚嫁喜事;
但是有一天,
這位父親的兒子第一次離開村莊出外辦事情的時候,
偶然看到了對面的「城市/都市」的街上到處都是「美艷的女子們」,
回到村莊的他,
腦海中總是浮現「城市/都市」的「美艷的女子們」的「美麗身形」,
最後他放棄了原本在村裡戀愛和訂婚的那位女子,
反而去娶了「城市/都市」的「美艷的女子」。

娶親之前,
他的父親再三警告兒子:「我不是反對你娶妻,只是你怎麼會去娶那種女人?!別娶那女人啊!對面的城市/都市是殘暴殺人不眨眼的民族啊!」

這位父親一而再、再而三、不斷的責罵和苦勸兒子,
父親甚至說了狠話:「你若娶了那女人,父子關係就斷絕!我家族沒你這兒子!」

無奈兒子鬼迷心竅似的、腦海中盡是「那美艷女子妖艷動人的身形」,
兒子硬是要照著自己的意思去娶「城市/都市」的「美艷的女子」。

「嘿!你知道對面城市/都市有很多美艷動人的女子嗎?」
這話,很快就傳遍村裡男人們的耳中。

最後,不只他的兒子,連村裡的男子,無論未婚或已婚,不斷的跑去跟
「對面的城市/都市」的「美艷的女子」交合或結婚了。

後來這村莊也被同化、沾染了「邪惡、殘暴殺人的風俗習慣」,
最後這純樸的村莊成了凋零死寂,
因為村裡的人全都搬到對面的「邪惡、殘暴的萬惡城市/都市」居住了,
漸漸的,鄰近的村莊也陸續被邪淫同化了,
那些原本凋零死寂的村莊,
因著「這邪惡、殘暴的萬惡城市/都市的人口越來越多」,
就被掃平整頓、擴建、納入了「這座邪惡、殘暴的萬惡城市/都市」的版圖內了。



上帝並不是反對
「塞特的後裔一脈」的兒子們
去迎娶
「該隱的後裔一脈」的女兒們

上帝反對的是:
「該隱的後裔一脈」的民族風俗是「心中無上帝、高傲霸道」的邪惡、殘暴殺人之風俗習慣!

所以,
上帝不希望「塞特的後裔一脈」沾染了「邪惡、殘暴殺人的風俗習慣」!



引用:

<《聖經》/舊約/創世記6:1~2>

當時,在 [這陸地] 的 [眾(臉)面] 上,[這人] 開始 不斷的增多起來、也生了 [女兒們],
[這上帝] 的 [兒子們] 看見 [這人] 的 [女兒們] 很美麗,
[他們] 就娶 [她們] 為 [妻子],全都是他們自己選擇的。


[這上帝] 的 [兒子們]
這節經文,在希伯來原文,
[上帝] 這詞 的 前面 有 [冠詞 the],意指 [這人/亞當/塞特] 後代們之心中的 [上帝],
從原本的信仰:[以上帝為主] 的 [上帝]
已經變質成了:[以自我為主] 的 [這上帝]

也就是 [上帝] 變成了 [他們心中所認定的這上帝],而不是 [真正的上帝]

基督徒心中的 [真正的上帝] 應該是 [以上帝為首的上帝],
但基督徒變質後就成了 [以自我為中心的認知、去敬拜] 的 [這上帝]

簡單的說,同樣都是信仰上帝的基督徒,卻是不同的心思:
真正的基督徒(信仰上帝):上帝啊!請指示我當行的道路!賜福或降災,我們都當順服!
變質的基督徒(信仰上帝):上帝啊!請照我的想法和禱告去成全我的道路!賜我平安順利賺大錢!

[這上帝] 的 [兒子們] = [塞特的後裔(一脈)] 的兒子們
原本是遭受 [該隱的後裔(一脈)] 的迫害而求告上帝的虔誠後裔,
但隨著時間的過去,並且不斷地受到 [該隱的後裔(一脈)] 的女子的美貌所吸引,
「屬肉體的情慾」不斷的被激起而蠢蠢欲動,
最後終究不敵誘惑而「時常交合」和通婚,
並且染上了(被同化了)[該隱的後裔(一脈)] 的殘暴惡習。


基督徒的生命裡,同時存有二個生命:
一個是肉體情慾
一個是上帝的聖靈

在生活中,基督徒常常遇到 [內心的爭戰:肉慾和聖靈的搶人爭戰],
但是如果基督徒常常選擇順服了肉慾,
那麼上帝的靈最終將會不再願意去繼續住在人的裡面,
上帝的聖靈並不會自己去與肉慾爭辨、爭戰的,
而是光照提醒(行審判)基督徒的內心,
責備和提醒基督徒應當自行去順服上帝的聖靈,
並且要基督徒自己去抵抗和戰勝情慾(肉慾)的誘惑!



至於贊成「上帝的兒子們=天使」的人們,他們所常舉的經文:

引用:
<《聖經》/舊約/約伯記1:6/中文聖經和合本>
有一天,上帝的眾子來侍立在耶和華面前,撒但也來在其中。


其實,
上帝的眾子 所講的「眾子」,
在希伯來聖經原文是「團體的血親或非血親的成員」:
(1) 兒子(包含養子)
(2) 孫子(包含養子)
(3) 孩子(包含養子)
(4) 成員(公會、職份、階層、同族群或家庭的成員)



「血親(成員)」

(1) 血緣 親生的兒子、孫子、曾孫、曾曾孫 (以此類推)
(2) 血緣 弟兄姊妹的兒子、孫子、曾孫、曾曾孫 (以此類推)



「非血親(成員)」

(3) 非血緣 親生的兒子、孫子、曾孫、曾曾孫(以此類推)
(4) 非血緣 屬於這家族的男性成員 (以此類推)


所以,這是中文和合本《聖經》的「翻譯」的相關問題,
不是希伯來原文《聖經》有問題!


因此,
<《聖經》/舊約/約伯記1:6>大體上有二種翻譯方式:


引用:

第一種譯法(中文和合本《聖經》採用的譯法):

有一天,上帝的眾子來侍立在耶和華面前,撒但也來在其中。



引用:

第二種譯法(較適當的譯法)

有一天,上帝的眾成員(天使/上帝的僕人、使者)來侍立在耶和華面前,撒但也來在其中。



上帝的兒子們,翻譯成上帝的眾成員(天使/上帝的僕人、使者)是比較正確的譯法,也是符合 《聖經》的救恩主軸 的。


因此,
<《聖經》/舊約/創世記6:2>所講的「上帝的兒子們」
正是 指「塞特的(信仰上帝)後裔一脈,兒子們」,
不是 指「天使,非人類」。



又有人舉證說「上帝的兒子們=天使」的理由是:
舊約裡只要有提到「上帝的兒子們」這詞,都是指「天使」。

這句話合理嗎?

《聖經》的解經之最基本原則就是「以經解經」,
如經上所記:

引用:

<《聖經》/舊約/以賽亞書34:16>
你們要查考宣讀耶和華的書。
這都無一缺少,無一沒有伴偶;
因為我的口已經吩咐,他的靈將他們聚集。


因此,
要解釋《聖經》的某一節或一段經文,
必須舉出其它新舊約的經文來相互映對,
只憑著
「舊約提到 [上帝的兒子們] 這詞,都是指 [天使]而說的」
這一句話來強解《聖經》,
這就容易造成「誤解」的問題:

主張「上帝的兒子們=天使」的人是這樣解釋聖經:

引用:

「上帝的兒子們=天使」和「人類的女子們」交合後,就生下了「半神半人的孩子(巨人)」。



這種「半神半人的孩子(巨人)」的說法,常見於「希臘神話」:


引用:

風流的天神宙斯常常下凡間與許多女子交合生子,然後就拋妻棄子回到天上了。



用「希臘神話」來解釋《聖經》,合理嗎?


整本《聖經》沒有「天使與人類女子交合生子」的經文和觀念!



看過整本《聖經》的人就知道:

「上帝的成員(兒子)們」

在<聖經/舊約/創世記6:2>所講的是「上帝的兒子們/塞特的兒子們」(屬上帝的)
在<聖經/舊約/約伯記1:6>所講的是「上帝的成員們」(屬上帝的)

其實,
只要是「(屬)上帝的成員們」,
無論是「(順服上帝)天使」
或者是「(信仰上帝)人類」

都可以稱為:「(屬)上帝的成員們」



回顧經文就更加明白:

引用:

<《聖經》/舊約/創世記6:1~2>

當時,在 [這陸地] 的 [眾(臉)面] 上,[這人] 開始 不斷的增多起來、也生了 [女兒們],
[這上帝] 的 [兒子們] 看見 [這人] 的 [女兒們] 很美麗,
[他們] 就娶 [她們] 為 [妻子],全都是他們自己選擇的。




另外,
在新約也講到了「塞特一族」是「上帝的兒子」:

引用:

<《聖經》/新約/路加福音 3:38>
以挪士是塞特的兒子;塞特是亞當的兒子;亞當是上帝的兒子。


亞當,是上帝的兒子(當時尚未出生的塞特,還在亞當的體內)
塞特,是亞當的親生兒子,又是親近上帝的一族,所以也能稱為「上帝的兒子」,
塞特一族,是「亞當之子。塞特的後裔一脈」,又是親近上帝的一族,所以也能稱為「上帝的兒子們」,


或許有人會問:
該隱也是「亞當/上帝的兒子」的血緣親生兒子,更是長子,
難道他就不能稱為「上帝的兒子」嗎?

有這樣疑問的人,請深思:
上帝稱呼人為「上帝的兒子」,
是以「血緣」為標準,
還是以「信心/信仰上帝/親近上帝」為標準?



答案當然是:以「信心/信仰上帝/親近上帝」為標準。

暸解了《聖經》的「團體的成員」觀念之後,
我們對於「舊約的各族譜」和「新約的各族譜(馬太福音/路加福音)」的各種「看似不相符合」的族譜,
就能解開了,
因為每個族譜的「採用/納入」觀點與方式各有不同,
因此才會有各族譜「看似不相符合」的狀況,
不懂這原則的人,
總是喜歡拿「各族譜,有許多互相茅盾的錯誤」來批評「聖經錯誤百出」!

上帝是如何看待這種惡事(扭曲聖經)?
上帝的方式就是「等待惡人 惡貫滿盈」:
等到惡人死後下了地獄、被不滅的火和不死的蟲終日折磨,
再接著到了「白色大寶座/審判大日」時,
這類惡人就會被執行「永刑/火湖」,直到永遠!

上帝賜給人自由權柄去行善行惡,
人既然享有自由的權柄,
就當承受「後果/責任」。

不要以為「信耶穌=得永生、上天堂」,
「信耶穌」乃是「學生證」,而不是「畢業證書」!
因為「信耶穌的人」乃是「學生/信徒」。

發表日期2011/8/14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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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 <詩篇119:105>


[聖經舊約] 創世記/第06章/補充2
025 巴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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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6:6~7

二次出現「上帝」「後悔」

所以

上帝 會 後悔?!

上帝 會 後悔 嗎?!

其實

這 是 中文[和合本]聖經的翻譯

中文聖經還有很多種版本

既然是翻譯版本

就會 與 [原文/希伯來文] 有差異

中文[和合本]聖經的「後悔」在 [原文/希伯來文] 聖經
其實 是 [嘆氣],
也就是[嘆出 (憂傷、憤怒、受逼迫或勞苦而得到安慰等之)悶氣]

「嘆氣」的定義也很廣,
會 感到 嘆氣 的原因可能 有:
(1) 憂傷 (例:被上帝創造的人類犯罪 或 上帝所立的君王後來墮落腐敗 等)
(2) 憤怒 (例:雅各的哥哥-以掃 因為 長子名份 被 雅各 取走 等)
(3) 受逼迫或勞苦而得到安慰 (例:拉麥的兒子-挪亞)


嘆氣 = 先 大大(強烈)地 吸氣,再 大大(強烈)地 吐氣(吐出悶氣)

嘆出 [憂傷 的] 悶氣

嘆出 [憤怒 的] 悶氣



嘆出 [受逼迫或勞苦而得到安慰等 的] 悶氣,
也就是 因長久承受逼迫或勞苦而煩悶的人,
聽到 將要 [從逼迫或勞苦中] 獲得 [釋放] 而 感到 [鬆一口氣/安慰],
鬆一口氣 = 嘆氣



嘆氣 常被 引用 於 因憂傷而感到嘆氣

事實上

「嘆氣(嘆出 心中的悶氣)」的定義很廣,

人做出「嘆氣(嘆出 心中的悶氣)」這動作,
原因有很多種(憂傷、憤怒、受逼迫或勞苦而得到安慰等)。


至於 為何 中文[和合本]聖經 翻譯成「後悔」?

「後悔」的定義也很廣,
會 感到 後悔 的原因可能 有:
(1) 做錯事
(2) 親人或朋友等 讓人失望和悲痛
(3) 把物品出借或贈送給別人,事後感到不捨或對方不珍惜等而想取(收)回

所以,
「後悔」不是 只有「做錯事」這定義。



結論:

無論是「嘆氣」或「後悔」,
這二個詞語 都是 由 因為 很多種 原因 所造成的結果 而 產生的動作(動詞),

無論是「嘆氣」或「後悔」,
都需要「看上下文或全文」而判定是哪種解釋(含意)與用法。


可惜,
人類常常忽視了「看上下文或全文」或「片面之詞語(或文章)」
然後就草率地「批評/下斷語/審判」。

發表日期2013/5/11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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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 <詩篇119: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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