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聖經新約] 馬太福音/第10章
113 馬爾他
註冊日期:
2010/1/4 22:34
所屬群組:
會員
文章: 1122
等級: 29; EXP: 37
HP: 0 / 709
MP: 374 / 29671
聖經簡介舊約目錄新約目錄馬太福音簡介
章數 01 - 02 - 03 - 04 - 05 - 06 - 07 - 08 - 09 - 10 - 11 - 12 - 13 - 14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10:1 耶穌叫了十二門徒來,賜給他們勝過污靈的權柄,可以趕出污靈和醫治各種疾病、各種病症。

10:2 十二使徒的名字如下:為首的是西門(又名彼得),西門的弟弟安得烈,西庇太的兒子雅各,雅各的弟弟約翰,

10:3 腓力,巴多羅邁,多馬,稅吏馬太,亞勒腓的兒子雅各,達太,

10:4 激進派的西門,和出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

10:5 耶穌差遣這十二個人出去,並且囑咐他們:“外族人的路,你們不要走,撒瑪利亞人的城,你們也不要進;

10:6 卻要到以色列家的迷羊那裡去。

10:7 你們要一邊走一邊宣揚說:‘天國近了。’

10:8 要醫治有病的,叫死人復活,潔淨患痲風的,趕出污鬼。你們白白地得來,也應當白白地給人。

10:9 你們腰袋裡不要帶金、銀、銅錢;

10:10 路上不要帶行囊,也不要帶兩件衣裳,不要帶鞋或手杖,因為作工的理當得到供應。

10:11 你們無論進哪一座城哪一個村,都要打聽誰配接待你們,就住在那裡,直到離去。

10:12 到他家裡的時候,要向他們問安;

10:13 如果這家是配得的,你們的平安就必臨到他們;如果這家不配得,你們的平安仍歸你們。

10:14 如果有人不接待你們,不聽你們的話,你們離開那一家那一城的時候,就要把腳上的灰塵跺下去。

10:15 我實在告訴你們,在審判的日子,所多瑪和蛾摩拉所受的,比那城還輕呢

10:16 “現在,我差派你們出去,好像羊進到狼群中間;所以你們要像蛇一樣機警,像鴿子一樣純潔。

10:17 你們要小心,因為有人要把你們送交公議會,並要在會堂裡鞭打你們;

10:18 你們為我的緣故,也要被帶到統治者和君王面前,向他們和外族人作見證

10:19 你們被捕的時候,用不著擔心說甚麼和怎麼說,因為那時你們必得著當說的話;

10:20 因為說話的不是你們,而是你們的父的靈,是他在你們裡面說話。

10:21 弟兄要出賣弟兄,父親要出賣兒子,甚至把他們置於死地;兒女要悖逆父母,害死他們。

10:22 你們為我的名,要被眾人恨惡,然而堅忍到底的必然得救。

10:23 如果有人在這城迫害你們,就逃到別的城去。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還沒有走遍以色列的各城,人子就來到了。

10:24 “學生不能勝過老師,奴僕也不能勝過主人。

10:25 學生若能像老師一樣,奴僕若能像主人一樣,也就夠了。如果一家之主也被稱為別西卜(“別西卜”是鬼王的名字),何況他的家人呢?

10:26 “所以不要怕他們。沒有甚麼掩蓋的事不被揭露,也沒有甚麼祕密是人不知道的。

10:27 我在暗處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講出來;你們聽見的耳語,要在房頂上宣揚出來。

10:28 那些殺身體卻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倒要怕那位能把靈魂和身體都投入地獄裡的。

10:29 兩隻麻雀不是賣一個大錢嗎?但你們的父若不許可,一隻也不會掉在地上

10:30 甚至你們的頭髮都一一數過了。

10:31 所以不要怕,你們比許多麻雀貴重得多呢。

10:32 “凡在人面前承認我的,我在我天父面前也要承認他;

10:33 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父面前也要不認他。

10:34 “你們不要以為我來了,是要給地上帶來和平;我並沒有帶來和平,卻帶來刀劍,

10:35 因為我來了是要叫人分裂:人與父親作對,女兒與母親作對,媳婦與婆婆作對,

10:36 人的仇敵就是自己的家人。

10:37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屬我的;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屬我的;

10:38 凡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的,也不配作屬我的。

10:39 顧惜自己生命的,必要喪掉生命;但為我犧牲生命的,必要得著生命。

10:40 “接待你們的,就是接待我;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

10:41 因先知的名接待先知的,必得先知所得的賞賜;因義人的名接待義人的,必得義人所得的賞賜。

10:42 無論誰因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些微不足道的人中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他決不會得不到他的賞賜。”

發表日期2010/1/7 21:42
_________________
大家好 我是 Dawn


回覆: [聖經新約] 馬太福音/第10章
003 阿爾巴尼亞
註冊日期:
2009/11/11 4:12
所屬群組:
會員
文章: 25
等級: 3; EXP: 73
HP: 0 / 68
MP: 8 / 2887
引用:

10:34 “你們不要以為我來了,是要給地上帶來和平;我並沒有帶來和平,卻帶來刀劍,
10:35 因為我來了是要叫人分裂:人與父親作對,女兒與母親作對,媳婦與婆婆作對,
10:36 人的仇敵就是自己的家人。
10:37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屬我的;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屬我的;
10:38 凡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的,也不配作屬我的。
10:39 顧惜自己生命的,必要喪掉生命;但為我犧牲生命的,必要得著生命。

真可怕!基督教的聖經是教人要廢棄孝道和跟別人結仇才能成為基督徒!

發表日期2010/2/17 18:36
_________________
?FACE?






可以查看文章。
不可發表文章。
不可回覆。
不可編輯自己的文章。
不可刪除自己的文章。
不可發起投票調查。
不可在投票調查中投票。
不可上傳附件。
不可不經審核直接發表。

[進階搜索]


Goodz © 2005-2029 GP
本站會員之個人言論或行為、不代表本站之立場與看法
...